40 岁男子欧永钦文(译音)因离婚相关财产分配纠纷,在食堂公然殴打妻子,致其面部、锁骨及肋骨骨折,住院治疗六天。
1 月 12 日,新加坡法院判处欧永钦文监禁 23 个月零两周,另加鞭刑两下。此前,欧永钦文已承认故意伤害妻子的罪名。

法庭审理查明,欧永钦文与妻子结婚约五年,育有四岁双胞胎女儿和两岁儿子,案发时两人正处于离婚办理阶段。
2024 年 12 月 2 日,两人将双胞胎女儿送至附近幼儿园后,前往樟宜科技设计大学食堂吃早餐,期间因财产处置问题发生激烈争执。
争执的核心源于卖房款的用途:欧永钦文提出要用卖掉公寓的钱款偿还信用卡账单,妻子明确表示反对,建议用这笔钱购置组屋。
这一分歧彻底激怒了欧永钦文,他当场试图隔着餐桌扇妻子耳光,未能得逞后,径直走到妻子所在座位旁,多次击打其背部和头部。
当妻子转身试图逃离时,欧永钦文的暴力行为进一步升级:他拿起桌上的一杯冰咖啡和一盘食物,狠狠砸向妻子头部,随后用膝盖顶住妻子背部,从后方紧紧抓住她并用力摔倒在地。
经诊断,妻子因此次殴打导致面部、锁骨及肋骨多处骨折,需住院治疗六天。
控方代表副检察官苏里亚・普拉卡什在庭审中强烈谴责欧永钦文的行为,称其 “尤其懦弱”—— 明知妻子无反抗能力,还特意在受害者转身背对时实施攻击。
控方援引相关法律指出,故意造成严重伤害罪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并处以罚款及鞭刑,因此建议法庭判处欧永钦文 24 至 26 个月监禁及 6 下鞭刑。
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暴力程度及受害者伤情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强调,家庭暴力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即便存在婚姻纠纷,也绝不能成为施暴的借口,此次判决旨在彰显法律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态度,维护家庭关系中的平等与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