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于2026年10月12日逮捕了两名年龄分别为54岁和59岁的中国籍男子,他们涉嫌在飞机上实施两起独立的盗窃案。
2026年10月12日上午约9时45分,机场警察分队的警员在樟宜机场4号航站楼开展了一项针对飞机盗窃案的专项行动。在行动过程中,警员逮捕了两名男子,发现他们持有三张不属于自己的银行卡。
进一步调查显示,这两名男子在从胡志明市飞往新加坡的航班上,从两名乘客的包中窃取了银行卡。两人分别从存放于行李架上的不同乘客包中拿走银行卡,随后在受害者尚未察觉卡片丢失的情况下下机。
这两名男子将于2026年10月14日在法院被起诉。根据《1871年刑法》第379条以及《1971年东京公约法》第3(2)条,他们将被指控在飞机上盗窃。该罪行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处以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飞机上的盗窃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将不遗余力地抓捕此类犯罪分子,将其绳之以法。
同时,警方提醒公众在飞机上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成为犯罪受害者:
请始终随身携带现金或贵重物品,不要将其放置在头顶的行李架内;
在飞行过程中,请警惕那些打开行李架并翻找他人行李的乘客;
一旦发现此类可疑行为,请立即通知机组人员。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10月13日 晚上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