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估计是新加坡最贵的一场离婚事件了?!
新加坡一位公司老总与前妻打官司,财产总价值超过1156万新, 包括女方嫁妆1公斤的金条!
二人为此吵上法庭,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
新加坡夫妻打离婚官司
财产超1156万新,陪嫁金条1公斤
本地新闻报道,这对夫妻里男方45岁,是新加坡某一家上市汽车公司董事。
女方39岁,家里是做投资生意的,她在里面偶尔兼任任财务经理。
二人在2011年6月结婚,2020年申请离婚。他们共同育有两个女儿,最大的目前8岁。

示意图源:澎湃新闻
夫妻二人申请离婚后,在子女抚养权上并未纠结,反而在财产分割上至今未解决。
据本地媒体报道,二人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超过1156万1191.52新!具体体现有13只百达翡丽名表、4辆保时捷跑车、乌节路豪宅、1公斤金条等。 二人在1公斤金条和亡母遗产上争论不休。
金条是女方出嫁时,父母赠予她的嫁妆,价值7万8867.5新!遗产则是男方从去世母亲那里继承的,价值172万5000新!

示意图
男方认为金条是陪嫁礼物,是女方父母送给二人的结婚礼物。而女方认为婆婆遗产自己也应该拥有一半。
法官判定二人争吵无效,金条和亡母遗产不纳入二人的婚姻资产里。
对此,法官解释道金条是女方嫁妆,不纳入二人共同财产。男方继承的遗产只有25%权益,有部分在男方姐姐名下,所以也不纳入共同财产!

女方此时指出男方隐瞒了部分财产,因为她发现男方银行账户有220万新的流水。
男方辩解称那笔钱是工作和业务相关费用的报销。经调查后男方说辞不属实。
最终法官判定二人财产分割比例为男52:女48,男方获得601万1819.59新,女方则可获得554万9371.93新。
网友们对此事也有不同看法。有人指出夫妻二人不应这么计较↓

也有人质疑有钱对(婚姻)就是好事吗?

不过网友们还是最疑惑,新加坡离婚财产怎么分呢?
按新加坡《妇女宪章》规定,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其范围如下:
1) 婚姻里一方或双方所得的任何财产
2)为了居住、交通、家务、教育、娱乐、社会和审美等目的,在双方共同生活时双方及其子女通常使用的婚前财产;
3)婚前获得的资产,但在婚姻期间其资产获得显著升值的部分(“显著升值”包括价值较大的家庭装修、股票的股息等)
另一方面,下列资产不被定义为婚姻财产,不做分割: 受赠或继承到的资产 受赠与继承到的资产没有在婚姻期间获得显著升值的资产。

4)另外,新加坡法庭对于婚前协议采取“形式上认可实质上不认可”
新加坡法律要求,婚前协议只要在符合新加坡法律政策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可。但这只意味着婚前协议内容和法庭会判决的结果没有本质区别时,该婚前协议才有效。
新加坡法院对婚后协议(包括离婚协议)会比较支持,但需确保相关协议不失公平。

图源: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