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25日至31日,新加坡警方开展为期七天的全岛性打击非法放贷专项行动,共调查82名年龄介于16至78岁之间的涉案人员,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
行动中,刑事侦查部门与七个警区联合出击,展开地毯式突击检查。初步调查显示,有8人涉嫌上门骚扰借款人,14人被认定为“跑腿人”,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
其余60人则被指开设银行账户,并将ATM卡、个人识别码(PIN)及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者,为其资金流转提供便利。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案》,凡个人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非法放贷者用于放贷活动,即推定其协助了非法放贷业务。首次犯罪者若被定罪,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3万至30万新元,并处以不超过六下的鞭刑;若协助非法放贷者实施骚扰行为(如恐吓、堵门、泼漆等),则最高可获五年监禁、罚款5千至5万新元,且鞭刑不少于三下、不多于六下。
警方强调,将持续严厉打击协助非法放贷团伙的人员,无论年龄大小。任何故意破坏财物、制造滋扰、危害公共安全者,都将面临严惩。若允许自己的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非法交易,不仅可能被起诉,更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和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警方特别提醒年轻人:别以为年轻就能“躺平”免责!非法放贷者对借款人及其家人的骚扰手段极其凶狠——纵火、泼漆、用铁链或自行车锁锁门禁锢住户,无所不用其极。
公众应远离非法放贷者,切勿参与或协助其活动。外籍人士若借款或协助非法放贷,一旦定罪,不仅面临刑罚,学生签或工作准证也将被取消,最终被驱逐出境。
如发现可疑非法放贷行为,请立即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登录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线索。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4月2日 晚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