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法院。(图:CNA)
38岁马来西亚籍女子在七年里设立不同公司向国内税务局申请消费税退税,还将部分所得转至海外,被判坐牢10个月又74个星期,以及罚款逾198万元。
国内税务局发布的文告指出,被在本地设立了四间公司,并在2017年8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向当局提交87个虚假消费税退税申请。
从2017年8月至去年10月,她和所设立的公司涉申报超过140万元的消费税退税申请。
被告也在2019年12月3日至2024年5月1日期间,将约21万3000元的金额转至当时男友的户口,让对方帮他把钱转至马来西亚。
这些金钱被用来支付被告和男友在马国房产的分期付款、在马国的保险保费、男友名下马国注册的轿车、男友在马国的信用卡账单、家庭开销等生活费。
税务局去年9月对她展开调查,并在今年7月8日将她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