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NGAPORE – 一名男子因涉嫌参与跨国投资诈骗团伙,于2月16日在国家法院被提控。
41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莫哈末·凯鲁尔·法伊扎尔·阿兹兰于2月15日被捕,当时他正试图从樟宜机场离境。
他面临一项控罪,罪名是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CDSA)。
控状指出,他在1月26日至2月14日期间,协助一个跨国诈骗团伙,在新加坡向受害者收取款项。
目前被还押的凯鲁尔,将于2月23日再次出庭。
警方在逮捕当天发布的文告中指出,警方最早于2月7日接到一起投资诈骗的报案。
报案的受害者是在Facebook上看到一则投资广告后,被邀请加入一个WhatsApp群组。
她在群组中收到指示,要求她下载一款手机应用程序以开设账户进行投资。在向多个不明银行账户及YouTrip账户转账共2万5000新元后,该应用程序更新显示她已获得8%的投资回报。
随后,对方告诉她若再追加投资5万新元,便可再赚取20%的回报。
警方指出,该名女子随后以现金形式交付了5万新元,收款男子相信就是凯鲁尔,对方自称受雇于该投资公司。
直到她无法提取所承诺的回报时,才发现自己受骗。
凯鲁尔是在试图从樟宜机场离境时被捕。
警方表示:“初步调查显示,该名男子据信是受到不明人士指示,而这些人士相信属于一个跨国诈骗团伙。他被指协助向诈骗受害者收取现金,并将款项转交给其他不明人士。”
根据CDSA法令,任何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罚款50万元,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SPF)指出,已观察到越来越多的马来西亚国民前来新加坡协助诈骗团伙。
这些人员可能被指派收取来自受害者的现金、黄金及其他贵重物品。
从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者、诈骗团伙成员及招募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24下鞭刑;而“人头户”或“运钱车”则可酌情判处最高12下鞭刑。

警方提醒公众,凡有人要求下载不明应用程序或进行投资,必须提高警惕。
“警方已发现,诈骗分子会要求受害者亲自交付金钱或其他贵重物品。”
“切勿答应与陌生人见面的要求,也不要向不明人士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