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的中央银行和综合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执行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监督支付系统以及担任政府的银行家和金融代理人。近日,MAS提出了一项重大的监管改革建议,即废除现有的“注册基金管理公司”(Register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RFMC)制度,精简基金管理公司管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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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注册基金管理公司?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制度是在2012年推行的,目的是为了让原来的“豁免基金经理”(Exempt Fund Manager, EFM)过渡到一个全面受管制的制度。EFM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它们可以在不经MAS批准的情况下,为合格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accredited or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提供基金管理服务。
RFMC则是指经MAS登记,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RFMC面对的申请条件和业务行为方面的要求,与只为合格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服务的“许可基金管理公司”(Licens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LFMC)相似,后者简称A/I LFMC。不过,RFMC在管制报告的频率和详尽方面,面对较低的要求,因为它们的资产管理规模和客户数目受到限制。
02 为什么要废除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制度?
MAS指出,自2012年以来,RFMC和A/I LFMC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状况日益趋同,使得两者之间的监管区别不再那么有意义。随着业务的增长,许多RFMC也升级为A/I LFMC,而且大多数寻求在新加坡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新来者,倾向于申请成为A/I LFMC,而不是RFMC。
因此,MAS建议废除RFMC制度,统一将所有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纳入A/I LFMC范畴。这样可以简化监管框架,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同时也可以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
03 废除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制度会有什么影响?
MAS表示,在过渡期间,现有RFMC可以继续如常经营。MAS建议以下过渡安排:
RFMC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设置所管理的资产,并且确认它们有能力遵循A/I LFMC的管制要求。MAS将在一个月内回应RFMC提交的申请。
从RFMC转为A/I LFMC时,MAS将保留对有关公司的2亿5000万元资产管理限制。在转为A/I LFMC之后,如果它们有扩充资产管理规模的计划,它们可以向MAS申请提高这个顶限。
申请成为A/I LFMC的RFMC,将不必支付任何申请费用。
在废除RFMC制度之前,MAS将为RFMC举行讲解会,以解决关于过渡安排的任何不确定性。
MAS已经就这些建议,公开征询意见,有兴趣者,最迟可以在2023年12月31日,到MAS网站提交看法。
04 废除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制度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
废除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制度,会给投资者带来一些好处,投资者可以享受更高的监管保护和透明度,因为所有的基金管理公司都必须遵循相同的管制要求和报告标准。
投资者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因为市场上的基金管理公司将更具竞争力和创新力。
投资者可以更容易地识别和比较不同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产品,因为监管框架更加简洁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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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管局拟简化基金管理公司监管框架,废除现有的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这一改革建议旨在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同时也给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业带来一些影响和挑战。
MAS已经公开征询意见,欢迎各方参与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