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非法进口海鲜肉类产品 遭法庭判罚1万元

新加坡食品局(SFA)官员起获142.69公斤无有效进口许可证的海鲜和肉类产品。(图:新加坡食品局)
本地一家迷你超市因非法从缅甸进口海鲜和肉类产品,昨天(11日)被法庭判罚1万元。
新加坡食品局(SFA)官员于11月到访位于乌美1道的Travelling Art Pte Ltd 迷你超级市场进行检查,并起获142.69公斤无有效进口许可证的海鲜和肉类产品,如虾酱和肉类罐头。
当局同时也起获了39公斤的生鸡肉、牛肉和猪肉,这些生肉品被重新分配成小包装,正准备出售,但没有贴标签,为此,超级市场也被罚款4000元。
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都须符合食品局的相关要求,各商家或店家只能从拥有执照的商家,进口食品且货物都须申报并附有有效进口许可证。
根据我国《卫生肉类和鱼类法令》,非法进口肉类或鱼类产品,或销售未按规定标签的肉类品,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万元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