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非法進口海鮮肉類產品 遭法庭判罰1萬元

新加坡食品局(SFA)官員起獲142.69公斤無有效進口許可證的海鮮和肉類產品。(圖:新加坡食品局)
本地一家迷你超市因非法從緬甸進口海鮮和肉類產品,昨天(11日)被法庭判罰1萬元。
新加坡食品局(SFA)官員於11月到訪位於烏美1道的Travelling Art Pte Ltd 迷你超級市場進行檢查,並起獲142.69公斤無有效進口許可證的海鮮和肉類產品,如蝦醬和肉類罐頭。
當局同時也起獲了39公斤的生雞肉、牛肉和豬肉,這些生肉品被重新分配成小包裝,正準備出售,但沒有貼標籤,為此,超級市場也被罰款4000元。
在我國,所有進口食品都須符合食品局的相關要求,各商家或店家只能從擁有執照的商家,進口食品且貨物都須申報並附有有效進口許可證。
根據我國《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非法進口肉類或魚類產品,或銷售未按規定標籤的肉類品,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或監禁兩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