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樟宜機場。(圖:iStock)
我國民航局修訂條例,在確保航空安全的同時,放寬機場周邊建築的高度限制,使機場周邊空域的發展擁有更多可能性。
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今年3月通過對障礙物限制面(Obstacle Limitation Surfaces)標準和建議措施的修訂內容,批准放寬機場周邊建築的高度限制。修訂後的條例在蒙特婁時間星期一,在國際上生效。
我國民航局發文告說,當局在昨天(5日)修訂我國民航法相關條規,以落實修訂條例。
修訂後的條例將使新加坡的飛行運作能夠根據機場的具體運營類型,得到更精確的保障,同時釋放機場周邊更多空域用於發展。
具體來說,這將為新加坡部分地區提高建築高度限制和發展密度帶來新機遇。一些地區的住宅項目有可能再增建15層;工業和商業建築則可能多蓋九層樓。具體高度增幅有待各政府機構進行更多研究。
國際民航組織的障礙物限制面標準和建議措施是在上世紀50年代制定。組織在2015年成立國際工作小組,負責展開檢討和修訂的工作。我國代表自2017年起擔任工作小組的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