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被告被押回現場重組案情。(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用腳車鎖將組屋單位鐵門鎖上,兩名男子涉嫌參與大耳窿騷擾活動,昨日被帶回案發現場進行案情重組。
《8視界新聞網》報道,年齡分別為41歲和42歲的被告劉學濤(譯音,英文名:Liu Xuetao)和李志宏(譯音,英文名:Li Zhihong)於昨早11時許,在警員的押送下,先後抵達位於陶納路(Towner Road)第105座組屋進行案情重組。
警方抵達現場後,李志宏先下車,並在四名警員的押送下從停車場開始重組案情。之後,他於上午11時零2分被帶到涉事單位外。在逗留了約四分鐘回到樓下,沿途接受警方問話後於11時零9分回到警車。
隨後另一名被告劉學濤於上午11時10分步下警車並在組屋樓下進行案件重組。他於11時14分完成案件重組。
兩人均身穿白色上衣和黑色短褲,雙手和雙腳被銬。
兩人於11時15分離開,兩人重組案情的過程持續15分鐘。
兩被告或與其他類似案件有關
根據早前報道,警方於上周末接到兩起報案,分別指陶納路和艾弗頓園(Everton Park)一帶的住宅單位被大耳窿騷擾,鐵門被人用腳車鎖鎖上。
警方展開調查後,鎖定兩名涉案的41歲和42歲男子,並在上周日(26日)逮捕他們。初步調查顯示,兩人可能還和全島範圍內的其他類似案件有關。
法庭文件顯示,兩人於本月25日晚上9時52分至10時零6分之間,在陶納路第105座組屋為非法放貸公司行事,事件相信與向居住在單位的人追債有關。除了用腳車鎖將他人住宅單位的鐵門鎖上外,他們也用藍色馬克筆在單位旁的牆壁寫字,內容為:「欠錢還錢」 並叫對方致電償還。
兩人於本周二(28日)被控,案件將於2月4日過堂。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五萬元、監禁長達五年和打鞭多達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