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一名癌婦與丈夫鬧離婚,將孩子當棋子對付丈夫,挑撥離間,被指藐視法庭而判監1周後不滿上訴,三司考慮到她的病情,罕有地將監禁改判成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
這對怨偶在1998年6月6日結婚,育有16歲女兒和10歲兒子。
妻子以丈夫行為不合理,在2016年申請離婚,兩人為孩子照顧與看管權、婚姻資產分配、以及贍養費鬧上法庭。
丈夫則反指妻子與一名「治療師」搞外遇,但法官最後因證據不足,駁回丈夫的指控。
不過,兩人對簿公堂之際,妻子卻與「情夫」讓兩個孩子加入離婚戰場,挑撥丈夫與孩子的關係,包括女兒於去年6、7月,在社交媒體上稱她與弟弟被父親性侵,還在母親的陪伴下接受媒體訪問。
這些子虛烏有的指控導致丈夫名聲受損,還接到恐嚇電話,而高庭法官認為,兩名孩子的指控,與妻子宣誓書內容相似,懷疑對方讓孩子接觸和閱讀法庭文件,違反了庭令,行為有藐視法庭之嫌,最後判她坐牢一周。
妻子不滿裁決而上訴,三司庭日前發出判詞指出,妻子把孩子當成棋子,攻擊丈夫,兩敗俱傷也在所不惜。
三司庭同意高庭法官所說,即妻子已經成功荼毒孩子的思維,「情夫」更是推波助瀾,導致父子女間的關係幾乎無法修補,有鑒於此,三司庭駁回妻子的上訴。
不過三司指出,妻子患第4期乳癌,體重僅剩29.9公斤,只能靠輪椅代步,加上她紅血球計數低,在監獄服刑容易猝死,而且她胸部有傷口,容受到細菌感染。
三司認為,這名妻子往後要走的路很艱難,因此法外開恩,採取人道做法免她監禁,改判她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

癌婦鬧離婚,被指將孩子當棋子對付丈夫,挑撥離間。(檔案照)
感謝三司開恩
癌婦通過律師感謝三司做出法外開恩的決定,她目前正在接受癌症治療。
除了判她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三司也令她需為這次的上訴支付丈夫2萬1000元(約6萬3000令吉)。
資深離婚律師在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時說,相信這是第一次獲得法外開恩的離婚相關案件。
一名律師表示這起案件起著重要意義,因為這顯示家事庭採用「治療式司法」(therapeutic justice) 的模式,幫助夫妻學習如何管理之間的衝突,學習如何共同養育。
夫今還愛孩子
丈夫今早接受電訪說還愛著孩子,希望能有一天能與他們團聚。
這名丈夫說,案件持續了兩年,更差一點丟了工作,如今有了了解,也和枕邊人離了婚。
「我之前曾嘗試聯繫她,詢問孩子近況,不過沒有得到回覆。」
他表明還是愛著孩子,並已原諒了他們,希望孩子能有一天與他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