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時隔兩年,地鐵站「蹭飯女團」捲土重來,附近商家指,從3月開始頻繁出現不同女子組隊,專挑阿叔下手。
其中一起事件發生於周二(22日)傍晚約6時10分許,地點位於淡濱尼地鐵站外。一名男子傑森告訴STOMP,他遇上兩名貌似來自中國的婦女,對方稱一整天沒有進食,希望能討一些錢買食物,並搭地鐵回去兀蘭的酒店。
記者走訪時,地鐵站附近巴士轉換站的一家麵包店業者葉女士指出,雖沒有見過相關視頻中的婦女,但從上個月開始,不時會出現口操中國口音的女子,向路人討錢。

「她們的手法,其實和兩年前的『蹭飯女團』類似。」
葉女士指出,至少見過「蹭飯女團」5次,每次的面孔不同,分別由兩人組隊,專挑阿叔下手。
「她們出沒的時間也不一定,有時早上,有時晚上11點都可以看到。」
另一名店員透露,曾見過有阿叔給了50元,甚至有人掏出手機,轉帳給對方。
根據傑森提供的視頻,前來討錢的兩名女子分別身穿黑色和白色上衣,手提包包,在地鐵站外來回走動。
傑森指出,他從轉換站步行到託兒所接女兒,兩名婦女稱支付寶被封鎖陷入窘境。
「她們稱自己的台灣朋友隔天就會抵達,到時就能夠還錢。」
傑森向妻子與友人徵求意見後,決定報警,但涉事婦女已離開現場。
「我講述經歷是要提醒公眾,尤其是年長者提高警惕。」
傑森指出,基於同情,他給了對方30元(,孰料兩人見狀,竟說已被酒店趕出來,想再借300元。
「我前往提款機,她們變成要370元,稱自己在香港從事美容行業,承諾隔天就會還錢。」
他透露,對方深懂人心,甚至還會「賣慘」,並強調說:「我們不是騙子」。
《新明日報》曾於2023年報道,不少讀者申訴,新加坡多個地鐵站外出現「蹭飯女團」,對方以各種理由討錢吃飯,甚至還開口討5元至20元不等的「生活費」。
在新加坡行乞屬違法行為,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2年或罰款最高3000元。根據貧困人士法令,任何人若在某處持續性乞討而對他人造成干擾,便可構成違法行為。
任何人在未申請准證的情況下,在公共場合或沿街挨戶籌款,將面對最高5000元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