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培訓中心導師在工作坊「看上」15歲男生,晚上給對方狂發色情信息兩小時多,不僅要男生的內褲自拍照,還稱和他聊天有「反應」,男生隔日向老師揭發,老師報警。
導師被控上庭後,法官最終判他坐牢2個月,並下令召開社區法庭會議(Community Court Conference)。
被告鄭易輝(28歲,音譯)牴觸一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他在案發時是一家學生培訓中心的導師。為了保護15歲的受害人,媒體不得報導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被告鄭易輝。(海峽時報)
案情披露,去年5月30日,被告所在的培訓中心組織學生工作坊,被告負責指導其中一班,結識了受害人。
受害人當天在Instagram上關注被告,被告當天用該應用程式主動跟男生聊天,起初只問他的學習成績,但聊天逐漸變味,被告稱男生可愛,招人喜歡,也問為何班裡的同學稱男生是同性戀。
被告還問男生是否交往過男性,介不介意跟大9歲的男生交往,是否有剃毛和看色情片以及片子種類等。
被告也稱跟男生聊天時會有反應,還給男生髮了一張手捂自己下體的裸照,也說自己曾穿著內褲手淫,並讓男生穿他的內褲。被告還一度要猜男生的內褲顏色,要求對方發一張他的內褲照,遭男生拒絕。
兩人從當晚10時一直聊到深夜12時許,被告還跟男生說,中心規定他不能和學生在工作坊結束後有接觸,讓男生把二人的對話保密。
男生過後感覺不適,隔日將事情報告老師,老師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