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42歲男子疑涉毒後,持刀跟蹤婦女還意圖攻擊對方,警方指男子屬隨機犯案,周二被控。
《新明日報》前天報道,前天早上清晨約7時半,一名婦女在義順環路第110座咖啡店買東西時,發現一名男子行徑古怪,因此起身就走,豈料男子卻尾隨她,隨後更是拔刀架在她脖子上與警方對峙,最後被制伏逮捕。

男子與警方對峙一個多小時。(取自面子書)
新加坡警察部隊前午在兀蘭警署召開新聞發布會說,當時早上7時36分接獲公眾來電報案後,巡邏警員和來自兀蘭警署的反恐緊急應對部隊(Emergency Response Team)在8分鐘內抵達現場,發現一名男子手持一把18公分長生鏽小刀,將刀架在60歲的受害婦女脖子上拖著走了50公尺。
據了解,警方先後派出幾批警員,當時近10名警員合作,看準時機上前捉住男子奪走對方武器,其他警員同時解救該名婦女,全程用了20分鐘。根據網絡視頻,有幾名公眾也上前協助。
警方在文告中提到,受害婦女的右下巴被磨傷,男子的刀具與衣物則被繳獲為證物。

記者會上證物展示男子當時身穿的衣物以及生鏽的刀子。
警方透露,這是一起隨機攻擊事件,男子犯案原因還在調查中。
根據中央肅毒局的初步調查,男子受管製藥物尿檢呈陽性反映,警方將進一步調查男子是否涉及毒品相關罪行,或將提出更多指控。
兀蘭警署署長洪涌勝助理警察總監表示,警方動作迅速、果決,成功解決了該起事件。
「這名罪犯對公眾具極大危害性,且公然無視法律,警方絕不容許這種違法犯罪的行為,犯案者將被依法嚴懲。」
涉案男子是42歲的莫哈末費扎(譯音),周二早以一項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和攻擊性武器法令(Corrosive and Explosive Substances an d Offensive Weapons Act)的控狀提控,指他違法持有刀子。
被告目前被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心裡評估,案展20日過堂。
如果罪名成立,違法持有攻擊性武器者,可被判坐牢不超過3年,外加鞭打不少過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