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要幫助輟學及有前科青少年的少女,於1月2日晚上8時43分左右,來到大巴窯中路第79E座組屋挨家挨戶上門募捐。
然而,居民發現她並無募捐執照,僅出示了一家賣廚房用具公司的註冊信息,最終選擇報警。

居民曾先生(33歲,金融業者)當時與家人在家,一名少女獨自敲門,聲稱要為輟學以及有前科的年輕男女提供幫助而向他募捐。
曾先生要求查看募捐執照時,少女出示了一個QR碼,內容是一份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公司註冊資料。經查詢,這家公司是做廚房用品生意的。
少女還帶著一張宣傳單,上面註明可捐5元至50元不等的金額等內容。曾先生拒絕後,少女繼續敲鄰居家門。
曾先生認為對方言語誤導,讓人誤以為她來自慈善機構,卻沒有募捐執照。
那間公司是私人公司,去年11月才剛成立。對方後來也承認沒有募捐執照。曾先生報警,希望公眾提高警惕。

記者走訪時得知,其他居民當天也遇到這名少女上門。
郭先生(50歲,IT人士)表示,當時他正忙,對方找他捐錢,他便直接拒絕了。
而居民珊迪(52歲,家庭主婦)聽說對方是為善事募捐,便給了10元,對方則給了她一個藍色環保袋。
曾先生還提到,少女自報的英文名字與她出示的公司資料上的一名股東同名。
律師藍國慶指出,上門者即使沒講明自己來自慈善機構,仍可被視作募捐行為。
「募捐都要獲得募捐執照,否則會觸犯條例。」
據此前報道,截至2022年12月,本地共有2379個註冊慈善機構。
這些慈善機構在沿街挨戶募捐時,義工或工作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供公眾查證。
慈善法令下註冊的慈善機構、學府和宗教組織等捐款豁免繳稅的團體,以及經慈善總監批准的海外慈善募捐項目,可豁免申請沿街挨戶募款執照。
其他團體則須向警方申請執照。
任何人未持執照在公共場合或沿街挨戶籌款,罪成可面對最高5000元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食品局受詢時指出,在環境公共衛生法令(Environmental Public Health Act)下,無執照挨家挨戶銷售商品或食品屬於非法販賣行為。
公眾若遇上任何非法販賣行為,可通過網絡表格向食品局舉報,並提供詳細信息以便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