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輛違規的個人代步工具被扣押。
(圖: 陸路交通管理局Facebook)
(新加坡20日訊)大馬有蚊子腳車,新加坡有電動踏板車!陸路交通管理局日前展開取締行動,扣押了11輛違規的個人代步工具。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在面子書上公布,本月17日晚上,動員60多名便衣執法人員,在榜鵝一帶針對電動腳車和電動踏板車,展開大規模取締行動。
執法人員來自陸交局、警方和國家公園局,行動中發現逾20宗違規行為,包括超速騎行和使用不合規格的個人代步工具,其中一台重量竟達60公斤,比限制重量多達三倍。
根據新加坡規定,電動踏板車或類似車輛自重不能超過20公斤,寬度不超過70公分(cm),最高車速達每小時25公里。
30公里時速,違例被捉。
執法人員測量電動踏板車或類似車輛是否超過70公分寬度標準。
同時,當局也扣押了11輛違規的個人代步工具。
陸交局指出,從去年5月到今年4月的取締中,共有3700起違例行為,其中20%是涉及超速魯莽騎行或在公路上非法使用個人代步工具,50%是使用不合規格的個人代步工具和觸犯電動腳踏車條例有關。
從明年7月1日起,使用或允許他人在公共路徑使用未經註冊的電動踏板車的公眾將受到處分,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新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執法人員在當晚取締行動中,發現多輛尚未註冊的電動踏板車或電動腳車。
執法人員截查電動踏板車或電動腳車使用者,騎士無法出示註冊證明。
這名騎士因時速27公里,超過當局規定被截查。
(圖: 陸路交通管理局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