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歲女僱主三個月內六次虐打女傭,掌摑至嘴巴和鼻子出血,還拖欠女傭四個月的薪水。她昨早(7月23日)上訴要求不必坐牢半年,讓她接受強制性治療即可,但被高庭駁回。
坐在犯人欄里的被告王思旻(譯音)聞判後,哽咽地告訴上訴庭法官鄭永光,自己16歲就患抑鬱症。她要求展期至國慶日後服刑,好讓她能安排照顧家中兩個幼兒的事宜。法官考慮後,決定給她兩周時間,她下個月6日必須入獄。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王思旻因虐待印度尼西亞籍的尤麗雅(33歲),面對六項蓄意傷人控狀,她認罪後被判坐牢半年。被告認為刑罰過重,昨早上訴至高庭。
代表律師指出,被告在案發時患有產後憂鬱症,自制能力受影響,根據精神科醫生的評估,被告的精神疾病與其犯案行為有關聯。律師吁法官考慮改判被告接受強制性精神治療,好讓被告能有治癒的機會。
但法官指出,被告的精神狀況不足以讓法庭判她不必坐牢,即使被告入獄服刑,她也能在牢里接受治療。而且,審案法官早前在量刑時,已考慮到被告案發時患病,最終決定判她坐牢半年,這不算過重的刑罰。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6年7月至9月間,六次對女傭施暴。有一次,她用鐵碗敲打女傭的頭部,敲到鐵碗都凹了一角;另一次則掌摑女傭導致她的嘴巴出血。
有一回,女傭替被告的四歲兒子穿衣服,不料穿錯了褲子,被告氣得當場掌摑她,導致她鼻子鮮血直流,臉頰也被打到紅腫,甚至一度耳鳴。女傭最後忍無可忍,趁家裡沒人時,沒收拾東西就逃走,在路人的協助下前去報警。調查顯示,被告也拖欠女傭四個月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