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愛動物研究教育協會義工知法犯法,花700元從新山訂購南美蜥,結果返新時在關卡被捕,昨午(7月21日)被判罰款8000元。
被告是29歲的諾尼斯,他面對四項觸犯瀕危物種(進出口)法令和野生和飛禽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9年11月發現家裡多出一個魚缸,因此通過面簿,以700元的價格,向柔佛新山一家販賣奇珍動物的商店購買了一隻南美蜥(Argentine Tegu)。
商店老闆李賀一(32歲)與被告約好交易時間後,在同月10日凌晨2時,試圖從新山開車進入兀蘭關卡,豈料被發現走私22隻動物,當中包括兩隻豹紋壁虎、一隻南美蜥、一隻蜜袋鼯(Sugar Glider)以及18隻屬於三個不同品種的箭毒蛙(Poison Dart Frog)。
警方事後在被告家裡,搜出三隻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兩隻鬃獅蜥,以及一隻美洲鬣蜥(Green Iguana)。
李賀一面對30項罪名,包括虐待動物以及觸犯瀕危物種(進出口)法令的罪名,去年6月被判罰款6600元。
被告稱是關愛動物研究教育協會(ACRES)的義工,昨午被判罰款8000元,同時也被令支付國家公園局安頓動物的900元費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