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到當鋪典當金飾,發現櫃檯之間有縫隙,一個支開店員,一個用筷子「釣」金鍊,順利將一條價值3140元(約9735令吉)的金手鍊偷走。
兩人分別是32歲的利祖安和34歲的阿茲米爾,他們被指於去年8月5日下午3時許,在位於友諾士彎的一間當店,共謀偷竊一條金手鍊。
被告利祖安共面對4項控狀,包括偷竊、欺騙、協助隱藏贓物以及吸食毒品等。他承認其中3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去年8月5日下午3時許,友諾士彎的一間當店遭人偷走一條價值3140新元的金手鍊。(檔案照)
同謀阿茲米爾則早前已認罪,除了參與偷竊外,還犯下幫阿窿進行騷擾、蓄意傷人等罪行,被判5年改造性監禁以及3下鞭刑。
調查揭露,案發當天,被告和同謀結伴到案發的當鋪。在店內閒逛的同謀察覺到展示櫃之間有縫隙,萌生偷竊的念頭。
他將計劃告訴被告,被告便從腰包里掏出一根筷子,讓他用筷子把金鍊「釣」出來。
接著,被告支開店員,同謀成功用筷子「釣」出一條金手鍊,悄悄地遞給被告後,兩人若無其事地離開。
一小時後,被告到勿洛北的另一家當鋪,典當剛偷來的金手鍊,當得2400元(約7440令吉)。他當時用了他人的身分證登記,以避免被偵查。
警方隔天將被告逮捕,提取他的尿液樣本送去檢測,發現尿液內含有嗎啡。被告承認吸食嗎啡。
被告前科累累,曾因搶劫以及為阿窿進行騷擾在2014年被判5年改造性監禁以及23下鞭刑。
主控官說,被告自2011年起便因各種罪狀被判監刑和鞭刑等。被告於2019年出獄,2021年又再犯,沒做出任何賠償,因此促請法官讓被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再接受改造性監禁。
被告求情時說,上一次被判刑還未婚,自己是個被領養的孩子,沒有家人。如今他已婚,這兩年來都不再犯罪,已盡力在改過,懇求法官不要再讓他接受改造性監禁。
法官指出,一切待報告出爐後再做定奪,案展4月1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