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友人的裙底風光多年,準新郎婚前兩周終悔悟,向女友人坦白求原諒,盼能「乾乾淨淨」踏入婚姻殿堂,最後面對11周的牢獄之災。
被告是名28歲男子,他被控一項侮辱女性罪名,控狀指他18次偷拍多年女友人的裙底風光。
根據案情,被告和26歲的女友人就讀於同一間理工學院,兩人之後成為同事。由於被告坐在女友人旁邊,對方有時去茶水室時也會叫上他。

準新郎偷拍女友人,坦白後難逃牢獄之災。(取自iStock)
被告因為女友人長至膝蓋上方的裙子而產生了偷看裙底的慾望,並從2019年6月至11月,利用手機多次在茶水室偷拍女友人。他會等女友人使用洗水槽或飲水器,彎下腰時,偷偷用手機拍下對方的裙底。
被告將視頻和照片收藏在手機內的隱秘文件夾,空閒時一周觀賞三次,警方從中起獲89張裙底照。
去年2月3日下午,被告在辦公室向女友人坦白偷拍一事,並為背叛對方的信任而感到懊悔。女友人感震驚,叫被告把照片刪掉。同天晚上,女友人發訊息問被告是否真的把所有照片都刪了,被告回說確定已經刪除。不過,女友人仍擔心,問被告拍了多少張照片,被告表示拍了20多張,也叫對方把兩人的對話刪掉。
被告晚上發簡訊告知女友人,找到對方的照片,接著就發了張裙底的照片,女友人叫他不要再聯絡她,被告道歉,女友人兩天後報警。
被告在庭上披露,他和太太在這段期間十分煎熬,他在結婚兩周前坦白,就是為了了結此事。他的代表律師也說,被告想在踏入婚姻之際,能重新來過。
法官綜合考慮後,被他坐牢11周。
被告稱性生活不協調才犯罪,僱主願意等他出獄歸隊。
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已向家人友人坦白了一切,希望判監六周就好。被告的僱主也寫信認證他對公司的價值,並表示願意等他返回崗位,但鑒於疫情,無法等他超過四周,輕判才能讓他有機會保住飯碗。
控方指被告拿夫妻間性生活不協調為求情因素,雖然不幸,但這一切皆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