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銀行職員深陷網絡賭博,以高回報率的定存和投資項目誘導客戶注資,再拿他們的錢為自己的賭博帳戶充值,17人被騙超過百萬新元。
被告羅勝陽(30歲,譯)面對22項包括欺詐、失信、偽造文件等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9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被判坐牢5年8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大華銀行職員,受僱於2018年5月7日,2022年7月22日被銀行停職,2023年1月5日被解僱。
新加坡警方在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3月7日期間,接獲19起針對被告的報案,指他欺騙17名不同的受害者投資大華銀行產品。
案情揭露,被告一般會以高回報的投資為誘餌,誘導受害人把錢放進定期存款或進行銀行投資,實際上這些錢都被轉進他人的銀行戶頭,以及讓他用作賭博資金。
被告瞄準那些他掌握聯絡方式的大華銀行客戶,這些客戶過去曾從他那裡購買過銀行的產品,或在銀行路演(roadshow)與他接觸過。他也利用大華銀行的文件為他的騙局披上「合法」的外衣,向受害者做出虛假保證,稱受害者的錢正按照承諾投入到產品中。
當有其中兩名受害者察覺異樣懷疑被告時,後者甚至保證說他是大華銀行的職員,不可能是騙子,還讓對方聯繫銀行查證。
他還會發出虛擬帳戶欺騙一些受害者,讓他們相信自己投資的錢進行了實質交易,但事實並非如此。 他也會向受害者提供貸款協議,讓騙局看起來更逼真。
被告共騙取受害者共116萬4137新元,迄今為止,他只歸還部分受害者4萬5000新元。
案情顯示,79歲老婦艾莎在2022年12月28日報案,指遭被告欺騙,同意將多筆款項轉入多個銀行帳戶,用於虛假的的定期存款,結果損失8萬新元。
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0日期間,被告以年利率為4%和4.1%的定期存款產品誘騙艾莎,讓她相信資金是用於銀行提供的定期存款產品,但實際上這些錢都讓被告用作線上賭博帳戶充值。
被告甚至有一次以提供她150新元超市禮券為誘餌,引艾莎出來與他見面,從而騙對方繼續進行「投資」。
案情也揭露,東窗事發後,被告於2022年7月22日被停職,但他之後繼續騙取了13名受害者超過70萬新元。
被告被正式解僱後,隔天第一次錄口供,儘管他知道自己正在接受新加坡商業事務局的調查,也被明確告知不得招攬或聯繫任何客戶及職員,他依然沒有悔意,反之又騙了3名受害者6萬新元,這些錢同樣是用來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