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為掩蓋自己的過錯,酷航客艙乘務長在近兩年間將機上餐飲銷售所得的錢袋據為己有,366次挪用近4萬元現金,並將款項用於償還欠阿窿的債務。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31歲的盧克曼,他承認一項盜守自盜的罪名。案發時,被告受僱於酷航,擔任客艙機組人員及事務長,負責監督其他空乘人員、確保機上乘客安全,以及匯總機上售賣餐飲所得款項。
乘客以現金購買餐飲時,款項會放入指定的錢袋內;每趟航班結束後,乘務長須清點售出商品及銷售額,記錄在公司系統中,並須在48小時內將現金存入公司辦公室的保險箱。

被告盧克曼偷走酷航航班上的餐飲銷售額。(示意圖)
根據案情,被告於2023年某次航班後遺失兩個錢袋,卻未向上司通報。擔心事情敗露,他隨後決定在每趟航班結束後,私自保留錢袋及袋內現金。當他發現上司並沒追究未存入現金一事後,便持續挪用機上餐飲銷售款項。
調查顯示,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間,被告總共在156趟航班中挪用公款總計1萬7807元。
在2024年4月至去年3月期間,被告又在210趟航班中,挪用2萬2053元現金,他將這筆錢拿去償還欠下阿窿的債務。
控方在庭上陳詞時說,被告面對一項合併控狀,考慮到他及早認罪,促請法官判處他至少7個月監禁。
被告表示不會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並請求法官給予四周時間讓他準備求情陳詞及作出部分賠償。
案件展期至下月3日下判。
366航班中干案 酷航報警捉人
2023年至2025年期間,被告在366趟航班中,挪用近4萬元現金。
酷航於去年3月20日向警方報案,被告隔日被捕,並於同日獲准保釋。
法庭文件未說明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酷航在答覆《新明日報》詢問時表示,被告已不再在該航空公司任職。
公司發言人也表示,無法就與現任或前任員工相關的具體(人力資源)事項,以及正在法院審理中的法律事務作出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