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昨天(11月19日)三讀通過陸路交通管理局(修正)法案,為正式成立地鐵基礎建設基金立法,並交由陸交局監管。地鐵基礎建設基金可讓政府在財政狀況允許時進行儲蓄,以分攤地鐵項目所需的龐大成本。

濱海市區線耗資210億元建造,占我國2017年國內生產總值的近5%。交通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表示,儘管發展費用高昂,但其好處可延伸至許多代以後的國人。(檔案照片)
政府將設立地鐵基礎建設基金,以預留足夠資金,應付日後擴建地鐵和輕軌列車網絡的高昂費用。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陸路交通管理局(修正)法案,為正式成立地鐵基礎建設基金立法,並交由陸交局監管。財政部長王瑞傑今年2月發表財政預算案聲明時透露,政府將在今年為地鐵基礎建設基金注入50億元。
我國在1982年耗資50億元建造南北線和東西線,這在當年是筆可觀的建造費,占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的近15%。
交通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昨天為法案提出二讀時說,儘管我國如今的財政狀況較30年前更為穩健,但由於建造新地鐵線需要龐大的前期成本,因此仍屬於重大決策。
例如,濱海市區線耗資210億元建造,占我國2017年國內生產總值的近5%。
普傑立說:「儘管發展費用高昂,但其好處可延伸至許多代以後的國人。我們應該負責任,預留資金以投資在我國地鐵網絡,造福子孫後代。」
地鐵基礎建設基金可讓政府在財政狀況允許時進行儲蓄,以分攤地鐵項目所需的龐大成本。
普傑立指出,為確保地鐵基礎建設基金僅用於地鐵和輕軌列車網絡的發展,修正法案也列出了基金的主要用途。
首先,它可用於擴建地鐵和輕軌列車網絡。這包括建造鐵路基礎設施,如車站、隧道和軌道,購買第一批營運資產,如列車,開展調查研究以及支付相關費用,如土地費用。
地鐵基礎建設基金也可用於更換現有營運資產,例如在延伸現有地鐵線時,可能需要更換舊線路的營運資產,以確保新舊部分可妥善連接。
其次,地鐵基礎建設基金可用來為現有地鐵線更換、提升或增設鐵路基礎設施,如隧道和軌道。
普傑立說:「隨著地鐵土木基礎設施的老化,我們需要不斷投資以提升和更新這些設施,確保地鐵的運營安全可靠。這些更新工程同樣需要龐大成本,我們能為此預留資金是謹慎的做法。」
為確保地鐵基礎建設基金可跟上通貨膨脹,身為法定機構的陸交局也可按照投資權限,將基金用來投資,投資收益須回歸地鐵基礎建設基金。
修正法案也對地鐵基礎建設基金和地鐵累積基金的用途進行區分。前者旨在擴建地鐵網絡併購買擴建工程所需的第一批營運資產,後者則意在更新現有營運資產。
議員郭獻川(義順集選區)昨天參與法案辯論時建議,陸交局應告知乘客每趟地鐵旅程在扣除津貼前的實際價格。
對此,普傑立回應時說,當局無法為每趟旅程發出詳細收據,但已採用其他方式告知乘客其成本和津貼。
「未來五年,政府將為巴士服務提供50億元津貼,為更新地鐵營運資產提供40億元津貼,並投入200億元來擴大地鐵網絡。我們將繼續向乘客傳達公共運輸服務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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