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過去五年每年平均有大約150起持刀傷人案件,當中約36%發生在住宅區,另外3%發生在學校。內政部政務部長陳國明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說,其餘案件發生在公共和商業場所。
他說,在緊急情況下,警方一般會在接獲通報的15分鐘內採取行動,並且在必要時,使用武力保護和拯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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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明說,根據目前的軍火與爆炸物法令,內政部管制的六種武器包括:劍、長矛、矛頭、匕首、刺刀、以及一些具危險性的弓箭。
將在今年生效的槍枝、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將增加受管制的武器,包括指節器和彈刀。當局會更嚴格管制這類武器,包括對電商平台的銷售進行監管。
陳國明說,當局必須根據情況調整監管措施,許多日用品如刀具也可以成為傷人武器。因此,在落實措施時必須採取實際做法,而不是過度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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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說,新加坡法律能夠應付有犯罪傾向的人,例如:有心理疾病的人可以在心理健康護理與治療法令下被拘留。如果個人因心理健康問題而犯案,他在被定罪後,法庭可強制他接受心理治療長達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