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2女傭遛狗遭車撞,2名種狗1死1傷,狗主夫婦入稟法庭索償,為過世的愛犬成功索賠2430元,但不滿索償不了680元的火化費而上訴。
這起車禍發生在2018年3月14日,起訴人海倫.沃爾克和已故的丈夫是兩名女傭的僱主以及狗主。
事發時,夫婦的兩個女傭外出遛狗時,遭一輛轎車撞上,兩個女傭都受傷,其中一人的索償案已完結,另一人的仍在進行中。

狗主夫婦的藏獒在車禍中死亡。(圖為同種類的狗,網絡照)
夫婦倆的4歲藏獒Maximus在車禍中喪生,另一隻拉布拉多犬Ruby則受傷,夫婦倆事後也入稟法庭,針對兩隻愛犬傷亡向涉事司機蘇寶玉索償。
根據判詞,喪生的藏獒重50公斤,擁有金棕色的蓬鬆絨毛,它是夫婦在香港工作時所領養,並花了8000元運送到新加坡。
法官在今年2月8日的裁決中表示,由於寵物狗屬於動產(Chattel),也是持有者的私人財產,因此將根據狗的市價進行賠償。
起訴人說,愛犬去世後,一家人飽受精神上的折磨,因此提出索償精神損失,但遭法官拒絕。
法官也說,由於起訴人無意再買新狗,法庭也無法針對更換費進行裁決,只能依據事發前的市價給予賠償。
鑒於4歲藏獒事發時的市價為2700元,而涉事司機在車禍中需承擔90%的責任,法官最終判司機賠償2430元。
不過法官認為,不同於賠償人類的火化費,寵物火化費並無法律依據,因此判涉事司機無需賠償680元的火化費。
起訴人不滿裁決,提出上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