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46歲的男子在女兒年僅十歲的時候就開始侵犯她,直到她14歲離家出走為止。這名男子的罪行被揭發後,6月1日被判非禮和性侵罪名成立。他將在下個月21日被判刑。

被告被指在2010年到2014年之間犯下罪行,他同受害人的母親在2012年已經離婚,兩人有三個孩子。
檢察官表示,被告從2010年開始非禮女兒,雖然他多次答應女兒停手,但過後卻故態復萌。
被告在2012年同妻子離婚後,帶著兩個孩子搬進義順的組屋,並繼續侵犯女兒。受害人在2013年忍無可忍逃到母親和繼父家裡,但在父親答應不再侵犯她之後,回去跟父親住。
然而被告卻死性不改,再度侵犯女兒。女兒在2014年再次逃到母親家,停止跟父親來往,並在三年後向繼父揭露被父親侵犯的真相。
被告在庭上拒絕認罪,聲稱自己只是在睡夢中無意間碰觸到女兒。但主審法官指他一派胡言,並指出,他自己在口供書中承認犯下罪行。
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