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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示意
綜上,易華仁將面對共計35項控訴,涉案的總金額增至超過40萬新,約214.8萬人民幣。
昨天早上,他在律師團隊的陪同下現身國家法院。在庭上,易華仁表示不認罪。

在政治分析員看來,加控對一般公務員來說也是再次的提醒,這意味著。
「要證明自己無罪的話,易華仁必須在更多方面提供證據。」
不過,就目前來看,法庭未針對任何空控狀做出判決,易華仁事件還需要等下次過堂審理。
公務員財產公開,新加坡反貪手段↓
實況實況
這話又說回來了,大家還記得易華仁涉嫌貪污是怎麼被發現的呢?
當時,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直接就發布文告,稱易華仁正在協助貪污調查局的調查。

李顯龍總理也第一時間表態,貪污調查局局長是已提前一周通知自己,且這項調查需要獲得包括易華仁在內的多人的協助,特此進行知會。

那易華仁貪腐件事怎麼爆出來的呢?這就要提到新加坡廉政中很重要的一環了↓
新加坡公務員財產公開,查貪腐超管用
新加坡規定,每一位公務員在被聘用時,必須把自己、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員的財產及投資狀況等,填寫進財產申報清單中,並需要到法院設置的公證處接受審查。
公證處的正式文本則交由該申報人所屬部門的人事部門保存,副本保存在法院公證處。
此外,每年的1月2日,公務員們需要申報個人財務狀況,內容包括:
自己所擁有的股票、房地產、存款和其他方面所獲得的利息收入等。甚至還包括,配偶、子女名下的產業和投資。
如果,家庭財產有變動,需填寫變動財產申報清單,寫明變動原因,替換原來的財產清單。

僅示意
公務員的財產申報材料,由政府各部門自行管理,各部門對每份財產申報表進行審核。
如果發現裡面有財產來源違法問題,需立即交送反貪污調查局調查。
另外,貪污調查局會隨機審查公務員的財產動向是否合法,還可以合法要求知情者提供線索。
若有知情不報者也將構成犯罪,違法者的上級和該部門負責審查財產清單的相關人員,也要負連帶責任。

圖源:8視界
貪污局在調查案件時的「權利」很大!↓
案件一旦交給反貪腐調查,基本就沒啥秘密了,因為貪污局的權利非常大,甚至可以不經總理指揮的。
根據新加坡憲法第22G條,如果貪污調查局發現總理有刻意阻撓任何調查的跡象,他們可以直接找上總統請求立案,完全越過總理。

敲重點:公務員財產流程如下
①入職前申報個人及家庭財產情況,存檔直屬部門和法院;
②每年定期更新個人財產資料;
③各部門定期自查,有問題需及時報備;
④反貪局隨機抽查各部門資料,發現有問題,將「連坐」處理。
⑤反貪局權利很大,一旦被查基本沒得「保」....
當貪腐罪成,新加坡下手也是毫不手軟的。
來看幾個往期的貪腐案的實例:
1)李光耀好友兼國家元勛,自殺謝罪。
1986年,時任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長的鄭章遠因私受50-100萬新幣的賂款,被李光耀下令嚴查。
在案件審查僵持之際,李光耀先生拒絕了鄭章遠見面的請求,在這一周後,鄭章遠服用過量安眠藥自殺。

李光耀和鄭章遠,圖源:MITA
2)貪污調查局助理主任被判坐牢10年。
2013年7月,時年39歲的貪污調查局助理主任Edwin Yeo Seow Hiong面對21項罪行,其中八項是挪用金額。
控方表示,他挪用的金額超過170萬新幣! 2014年2月20日,他被判處10年監禁。

圖源:TNP
除「嚴刑峻法」,新加坡還有「高薪養廉」政策。
新加坡不但奉行高薪養廉,官員薪酬水平與市場和社會薪資水平還會掛鉤。
每隔五年,這份部長薪金框架也會重新拿出來檢討一次,「入門級」的政務部長(MOS)的月薪都有好幾萬,年薪更是可達77萬新幣!
不過高額的薪水下,也有另一套機制,但就是新加坡公務員只有正式薪酬,按照規定的工資和按工資比率繳交的公積金,退休後沒有額外的退休金規定的工資和按工資比率繳交的公積金,退休後沒有額外的退休金。

圖源:2017年新加坡政府報告
正是因為這樣的雙重保險,才得以維持本地的廉政環境。
就在今年1月,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的公布2023年度廉潔指數:
新加坡以83分再次成為全球排名第五的「清廉國家」,成為亞洲最清廉的國家。

話說,新加坡部長每年的工資就有一百萬多新,為了貪污去去幾十萬新幣而丟掉官帽,是要被判坐牢罰款,是不是有點不值當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