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已連續幾天34度高溫,但是,寫這篇新聞報道時,我全身涼透,雙手顫抖。
恐懼,憤怒,絕望——人類的語言已難以形容此刻的心情。
人性之惡,竟至如斯!
可以想像嗎?5歲幼女長期被虐待、毆打致死;頭部有16處受傷,軀幹、上肢和下肢共有 29 處受傷;4歲弟弟也長期被毆打、虐待,見到人就害怕。

(姐弟倆被關了十個月的廁所)
兩個幼兒長期處於極度飢餓狀態,並且被關在廁所里,衣不蔽體,只能吃自己的糞便和床墊的填充物。
女童被打死時,一米的身高,體重竟然才13.2公斤。4歲男童也是嚴重營養不良,發育遲緩,快要四歲仍無法獨立站立。
造成這一切的,並非不共戴天的世仇,而是他們的親生父親……如果他還配得上「父親」二字的話。
昨天,4月30日,這名44歲男子在新加坡高等法庭承認誤殺、虐童和銷毀證據,一共六項控狀,被判坐牢34年半,鞭刑12下。這是有史以來,新加坡虐童案下判的最重刑罰。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下判時指出,把女兒當沙袋般拳打腳踢,最終孩子喪命,被告的犯罪行為之恐怖、可惡,可謂空前,希望也是絕後。法官說,縱使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但「悔意無法換回孩子的生命」。

由於4歲男童與被告是父子關係,為了保護男童隱私,避免男童身份泄露,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姓名。本文以「M男」稱之。
「M」者,魔鬼、惡魔。
你為親生子女打開了地獄之門。現在,地獄正等著你。
警告:後文內容令人髮指,慎入。
複雜的家庭
從2003年到2016年,也就是M男22歲到35歲那幾年,他前後給好幾家公司打工,執業是輔警、保安。從2016年到2017年4月,他在快餐店打工。之後就一直失業。
死者艾莎和弟弟是M男第一段婚姻的親生子女。姐弟倆原本在2014年6月由寄養家庭照顧。
在2015年初,M男二婚之後,姐弟倆回到家裡,住在一房式租賃組屋,由M男和第二任妻子N女照顧。
N女與前夫育有一女,與M男結婚之後,生了一個女兒。案發時,N的兩個親生女兒也住跟他們住在一起。

當時,他們的約定是,艾莎與弟弟歸M男管,N女的孩子則由自己管,兩人互不干涉。
開始虐待孩子
2015年,姐弟倆回到M男家時,剛開始有麵包、米飯、方便麵。後來,M男陷入財務困難,於是,購買的食物和尿片就少了。他和N女於是把艾莎姐弟的一日三餐減為兩餐。
由於艾莎和弟弟長期得不到足夠的食物,開始吃起自己的糞便,體重嚴重減輕。
到了2015年底,艾莎3歲,弟弟2歲,M男和N女開始打罵、虐待他們。
2015年12月的某一天,M男見到米、麵粉、咖喱粉、餐具和糞便搞得整個廚房都是,狠狠地揍了姐弟倆。
2016年2月,M男見到姐弟倆在吃床墊里的填充物,而且兩人的尿片都破了。
M男發火,使勁扇他們耳光,力氣之大,姐弟倆的頭都撞到了一起。
畢竟,M男是練過馬來武術、跆拳道和合氣道的。
設立「頑皮角落」
同個月,M男說,姐弟倆經常在夫妻倆起床之前就醒來,搞得亂七八糟,於是與N女決定,把睡房隔出一個90cm乘90cm的部分,用書櫃和衣櫃隔出來,把姐弟倆關到裡面,稱為「頑皮角落」。
從2016年2月到10月,姐弟倆長時間被關在這裡,即便沒有做錯任何事,也只有在吃飯和洗澡時才會把他們放出來。
夫妻倆還在「頑皮角落」裝了監控。監控錄像後來成了呈堂證據。
16分鐘內86次暴擊
2016年3月27日,艾莎把糞便塗到牆上,M男看到之後,連續掌摑、拳擊、鞭打、腳踢艾莎。呈上法庭作為證據的視頻顯示,在16分鐘內,M男猛力揍了艾莎86下;其中一記耳光用力之大,把艾莎打趴在地,整整一分半鐘一動不動。當時,弟弟就在旁邊。兩人只穿著尿片,光著上身。
同年8月27日,不知何故,M男大罵姐弟倆,用藤條對兩人的頭部和雙腿整整鞭打了24分鐘。
同年10月,M男與N女決定,把「頑皮角落」轉移到廁所,姐弟倆只能在吃飯的時候,或者是夫妻倆要上廁所時,才能出來。兩人在廁所時長時間全身赤裸,而且身上經常沾了糞便。
控方呈堂的監控錄像中可見,有一次M男要進入廁所,艾莎很害怕地盯住他,把身體儘可能貼牆上,避免與他接觸。但是,他一進去之後,拉著艾莎頭髮把她提起來,用手掐住她脖子,把她頂在牆上,用拳擊打腹部。之後,M男狠狠給孩子臉上來一記肘擊。
M男還舉起一把剪刀,狠狠地指著艾莎恐嚇。
後來,艾莎倒在地上。M男起身,用腳猛踢,艾莎的尿片都鬆脫了。之後,M男拿起一根東西,貌似尺子或藤條,多次擊打艾莎。
M男之後把弟弟抱到廁所外,然後繼續毆打艾莎。弟弟仍雙眼直直地盯著姐姐挨打。
後來,M男取了一張濕巾,給艾莎擦掉臉上的血跡,然後幫她把尿片換掉。
艾莎之死
2017年8月10日,大約晚上9點,艾莎與弟弟在廁所里睡覺。M男讓N女去叫他們站起來運動,因為他們一整天躺在「頑皮角落」里沒有動。
N女進廁所之後,叫他們握著水槽邊做蹲立動作。弟弟聽話照做,但艾莎沒動。
N女於是告訴了M男,然後自己到一旁帶著自己的兩個女兒睡覺。
M男點了一根香菸,然後走進廁所。
N女在法庭上供證說,起初沒什麼聲音,後來,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
忽然,她聽到一聲巨響。她自己的兩個女兒很害怕,抱緊了她。由於巨響怪異,她於是衝去廁所想看個究竟。
此時,她聽到艾莎的哭聲越來越輕。她進到廁所時,見到艾莎蹲在地上嗚咽。
她問M男發生什麼事。M男說,自己拳擊了艾莎。由於N女沒見到艾莎流血,也沒見到淤青,於是回房睡覺。
N女睡著之前,聽到弟弟在廁所里哭泣。她打開手機里的監控錄像,看到艾莎躺在地上,翻了身。之後,N女繼續睡覺。
實際上,M男走到廁所之後,將艾莎一把提起來,朝她臉上揍了十多二十拳。他把她放下之後,見到她的頭以一種奇怪的姿勢向後仰。
當晚凌晨3點,N女說,見到姐弟倆睡覺的姿勢很怪。M男再次回到廁所,又揍了姐弟倆一頓。
第二天,8月11日,N女打電話向單位請了病假,當時她已有三個月的身孕。接下來的一整天,她幾乎都躺在床墊上休息。姐弟倆仍留在廁所里。
到了傍晚六七點鐘,N女要用廁所,她發現艾莎臉部朝上,雙眼緊閉。她用涼水拍她臉頰,毫無反應,一摸,發現她臉頰發冷。
N女急忙把M男喊來。M男檢查了孩子,說了一句「孩子已經不在了」。
然後,M男要她去接孩子放學回家。她回到家之後,見到M男在家裡來回踱步,方寸大亂。
M男說,自己給艾莎做了人工呼吸,也嘗試給她喂水喝,但都不行。
試圖毀滅證據
偽造婚內強姦證據
M男跟N女說,他要「消滅證據」。
隔天,8月12日一大早,M男把廁所監控攝像頭、手機、一把剪刀、藤條、一根樹膠水管、浴巾和一個兒童防護門拿到屋外,分別到幾個垃圾同丟棄。
然後,他教唆N女,要她謊稱姐弟倆跟著M男住在祖母家,偽造N女不在場證據。同時,M男與N女說好,故意出門買了瓶啤酒喝掉,然後回家製造毆打、強姦N女的偽證,並且讓她報警,製造N女被虐的假象,希望可以讓她脫離同謀的罪責。
再之後,M男把艾莎的屍體和弟弟放在童車上,帶到中央醫院看醫生。醫生搶救無效,在12日1049時宣告艾莎死亡。由於艾莎身上多處受傷,醫生報警。
警方前來時,M男謊稱當天早上正與姐弟倆吃早餐,發現艾莎身體虛弱,趕緊帶她去看醫生。
當天下午,M男被捕。但他繼續撒謊,說艾莎前一天晚上在遊樂場的溜滑梯摔傷,撞到頭部。並且謊稱自己和姐弟倆當晚在外居住。
一直到警方出示組屋監控錄像,顯示M男當晚就在自己的組屋,鐵證如山,他才被迫承認撒謊。
弟弟極其虛弱
案發之後,艾莎弟弟被送到中央醫院、竹腳婦幼醫院。
當時弟弟只有4歲,嚴重營養不良,連站立都不行,住院住了三四個月,一直到2017年11月才出院。
而且,由於缺少與其他人的接觸,弟弟無法說話,害怕見人。
N女在2016年8月底的一段錄像顯示,姐弟倆在家面無表情,坐立不安,但不敢動彈,只有N女讓他們移動的時候,他們才會動一動。
弟弟在出院之後,交由寄養家庭照顧。
新加坡史上虐童最重判刑
主控官說,我們在呈堂視頻只見到的短短几分鐘,但這一切卻是姐弟倆整整兩年的日日夜夜的遭遇;M男的種種惡毒行為,別說是幼兒,連成年人都經受不了。
法官說,M男但凡有點不爽,就拿孩子當拳擊沙包一樣來出氣,不但讓孩子飽受肉體折磨,也飽受精神和情感折磨。
在庭上,M男看到控方播出自己虐待孩子的監控錄像時,失聲痛哭。前來聽審的三名親戚也失控哭泣,其中一人用帽子遮擋女親戚的視線,不讓她看到可怕畫面。
法官說,你所謂的懺悔,根本挽不回孩子的一條命;你必須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法官也說,量刑的主要考量是要有報應——量刑必須反映出國家對這等極其噁心行為的譴責,並且警示他人,千萬不得犯下如此罪行。
這是新加坡史上對虐童罪的最重判刑。
控方原本以謀殺罪提控M男,後來改為誤殺,還有四條虐待兒童罪和一條毀滅證據罪。另有20條其他罪狀包括向警方撒謊,則由法官在量刑時考慮。
N女:我對他們沒有絲毫母愛
N女目前33歲,2017年案發時26歲。她本來與M男一起在快餐店工作,後來改行當快遞。案發之後,她向M男提出離婚。
與M男一樣,N女是二婚。她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女,跟M男結婚之後,生了第二個女兒,而且懷了一個兒子。2015年初,艾莎姐弟從寄養家庭回到家裡,由M男和N女照顧。
M男和N女達成共識,「自己的孩子自己管」,通常M男會給艾莎姐弟食物並給他們洗澡。
主控官問,為何你的親生孩子體格正常,而艾莎姐弟卻異常瘦弱?
N女說,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食物。
主控官問,誰不給他們食物?
N女說,我們。
N女解釋說,她母親是中風病人,因此自己通常到母親家裡去照顧她。M男在家裡附近工作,所以由他回家喂養艾莎姐弟倆。
主控官問,為何M男的子女與你的親生孩子有不同對待?
N女說,我不覺得艾莎姐弟是我的孩子,簡單說,我無法把其他人的孩子視若己出。
「我對他們產生不了母愛。」
是的,「無法視若己出」,這種人,其實不少。這些人不但完全無法理解為何能對非親生子女好,甚至,對能夠視若己出的非親生父母,認為他們也許是包藏禍心,另有所圖。
退一萬步說,無法視若己出是一回事,參與虐待,至少知情不報,又是另一回事。
案情顯示,艾莎姐弟沒有上學,N女的兩個女兒正常上學。主控官問為何,N女答覆「學校沒有名額」。
N女在庭上承認,她曾經五六次責打過艾莎姐弟。她辯解,這是因為她叫他們不要吃糞便,不過他們不聽。
N女說,M男把姐弟倆關進廁所狹小的「頑皮角落」,說實話,我很可憐他們。
主控官問,那麼為何你不阻止M男?
她說,因為婚前我們已說好,他的孩子歸他管,我們互不插手。
不過,N女說,M男揍孩子揍得過分時,我會嘗試製止他,因為「他被激怒時,完全像是變了一個人,對孩子拳打腳踢,根本停不下來,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回事。」
在主控官追問下,N女說,除了大聲喊叫M男停手,自己不會有其他行動,因為他發怒時,不管旁邊是什麼人,要嘛一把推開,要嘛一起打。
N女透露,M男曾經參加過憤怒管理輔導。
在本案中,N女以控方證人身份出現。
控方指出,目前正在研究N女的案情,看看是否有必要對她也提出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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