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 30 多歲已婚並育有一個孩子的男子在 Facebook 帖子中寫道,他很沮喪,因為他沒有計劃好自己的財務。
這名自稱中產階級的男子「月薪 30k,妻子月薪 15k 左右」。
他補充說:「我們住在榜鵝一個普通的轉售組屋裡,沒有女傭。
我們基本上存的比花的多,但為什麼我還是很窮」。

該男子繼續解釋說,他的朋友購買了一套按揭的公寓,然後轉手賣掉,凈賺了20萬。他們用這筆錢購買了一套執行共管公寓 (EC)。他的朋友和妻子現在各自擁有一套公寓,而他仍然住在政府組屋裡。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
他還說:「我也是夠笨的,當時購買第一套屋子時,忘記選擇分權共有的形式(例如,作為房產所有者,您可以選擇擁有 99% 的房產,而您的共同所有者擁有剩餘的 1%。),搞得現在不能使用一個人的名字來購買公寓以避免ABSD了 。。
知識點:便於「脫鉤」的分權共有形式 如果您已經和您的配偶擁有一套住宅物業,並且您們雙方都打算購買第二套住宅房產,以分權共有人的身份持有第一套物業,就有可能避免支付或減少支付第二套住宅的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這是通過對第一處房產的所有權進行脫鉤和部分購買來實現的。 脫鉤是指將配偶一方從第一處房產的所有權中移除,然後將該配偶的份額轉讓給另一方(此時他將成為唯一的所有者)。另一方面,部分購買是指配偶一方購買另一方在第一處房產中擁有的所有股份。 在脫鉤或部分購買發生後,不再擁有第一處房產所有權的配偶可以完全以自己的名義購買第二處房產,這將被視為他們的第一處房產。因此,這對夫婦可以節省 ABSD,因為新加坡公民不必為他們的第一處房產支付 ABSD,而對於新加坡永久居民(PR)來說,他們的第一處房產的 ABSD 被降低到 5%。 然而,要想實現脫鉤和部分購買,房產必須作為分權共有人持有。通過這樣做,配偶雙方將持有不同的、獨立的房產份額,這些份額可以從配偶一方轉讓或出售給另一方,從而使該物業成為僅由配偶一方擁有。 採用 99-1 分攤方式持有房產的分權共有人也可以從減少買房印花稅中受益。這是因為在脫鉤過程中,當 1% 的份額被轉讓給購買方時,該方將只對這 1% 的份額支付印花稅(而如果雙方選擇平分,則需要支付更高的百分比份額,如 50%)。
3) 如果他想買公寓,就必須先賣掉組屋,然後再買公寓,否則 17% ABSD 會嚴重影響他的積蓄。比方說 9-10 區 3百萬 的公寓,光ABSD 就已經是 51 萬新幣了!」。
該男子還補充說,最好先購買BTO。同時他也希望政府允許像他這樣的中產階級購買EC,不應該因為收入而受到限制」
對於他的帖子,很多網友都覺得他是在吹噓自己的收入。
他們是這樣說的:
【月收入四萬五才中產嗎,都快趕上我一年的收入了!!】

【我告訴你,你應該感謝你所擁有的一切! 我想告訴你的是,你在新加坡的收入已經算是高階層的了。
攢夠了錢,就去和你的家人享受生活,留下美好回憶吧。一味的和別人比,拚命地掙,每天只能和牆壁、混凝土和金屬為伴,沒有回憶。祝你好運】
【健康就是財富,總之如果你身體健康無恙,那你就是這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我不知道你這是求助的呼聲,還是炫耀的呼聲。每月賺那麼多錢,卻抱怨擁有的東西不夠多。可見你是多麼的貪婪。】

【我理解你的挫折感。我的收入與你接近。大約 35k每月加減。妻子比你多一點......21000......我住在4房式組屋。每個月我都感覺到現金不夠花,感覺我的生活好像走向了死胡同。有時我會和我妻子因為我財務問題爭吵。我真的感受到了通貨膨脹的壓力,我不知道我的孩子將來如何生存。】

【房地產不是唯一的投資方式。有其他的投資方法賺錢,你比如說股票,而且風險不那麼集中。誰保證公寓不會賠錢?】
【你是怎麼找到那麼高工資的工作的,我在工作網上竟看不到誒】

【拜託?住在組屋有什麼問題?難道有錢人就不能住在組屋了嗎?你的房子必須是一個身份的象徵嗎?不需要羨慕別人。他們不是你,你也不是他們。就這麼簡單。
既然你已經知道自己的不足了,那麼請開始記錄你的開支。當你知道你的錢去了哪裡,那麼你就會知道為什麼你賺了很多錢,但你卻沒有看到錢。看看你的生活方式?你是否把吃飯、旅行、奢侈品等放在首位?一切都需要錢,每件物品看起來都是你收入的一小部分,但加起來就可觀了。】

【我感同身受.....
我自己有4處私人房產和3輛車。
我的銀行帳戶有7位數.....
不是開玩笑的。
但我覺得我仍然屬於新加坡人的下層階級.....。
我所有的朋友都住在優質洋房.....
這個世界是如此的不公平......】

無獨有偶,一名 38 歲的女性也在社交媒體上尋求財務建議,該女子說她 40 歲的丈夫也在賺錢。住在一個有 5 個房間的政府組屋。育有 2 個孩子,一個 3 歲,一個 10 個月大。她丈夫負責託兒費、強化課程、水電費和兒童保險。
她補充說,每個月,她都會將 2,400 新幣的工資用於股票和儲蓄、孝敬父母的錢、保險以及網際網路和電話費。
然而,她補充說:「我的信用卡帳單每月高達 1500 至 2000 新幣甚至更多,這讓我無法存下任何錢,甚至花光了我的積蓄。帳單包括交通費、外出就餐、雜貨、購買玩具、全家人的衣服」。
這位女士指出,她和她的丈夫沒有聯名帳戶,他們的財務是分開的。她寫道,雖然她有 10萬新幣的資產和儲蓄,但只有 1.5萬新幣可用作應急資金。
生活不易,請善待身邊的每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