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形瘦小的六旬阿叔,深夜經過小販中心,鑽進約30公分高的洞口,夜闖攤位行竊。得逞後,他還一再翻過攤位與攤位之間的牆,從五個攤位偷走共850元。
現年66歲的蔡川(譯音)共面對七項破門行竊的罪狀,前日(7月6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揭露,今年4月11日傍晚6時許,被告吃了晚餐後,在紅山景第116座組屋喝了四五瓶啤酒,直到午夜12時26分左右才回家。
當他經過紅山景小販中心時,發現靠近走道的攤位旁有個洞,便鑽入這個洞口,從攤位內取走120元現金。該攤主曾接受媒體訪問,指洞口約30公分高。
接著,他翻過該攤位與隔壁攤位之間的牆,闖入第二個攤位偷走150元。被告一翻再翻,從五個攤位,共偷走850元
其中一個攤位的攤主早上6時30分前來開檔時,發現現金不見,立即報警。警方同天下午4時30分尋獲被告,將他逮捕,並從他身上搜出640元。被告承認自己偷錢,並稱已把部分的錢拿去買啤酒及馬票。
調查也發現,這並非被告第一次鑽洞偷錢。被告曾在案發三天前(4月9日)凌晨3時30分,鑽進同一個洞口,從第一個攤位偷走300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