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起,新加坡對行人專用道實施新規,禁止腳踏車和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進入行人專用道,違者將面臨最高2000新元罰款,或最長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根據新規,所有與腳踏車道並排相連的人行道均已改為」行人專用道」,並已標註清晰標識。目前新加坡擁有超過700公里的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其中200多公里與人行道並排。

行人專用道(Pedestrian-Only Path)僅供行人和行動輔助工具(PMA)使用者通行,包括電動輪椅和電動代步車等。其他代步工具如一般腳踏車、電動腳踏車、滑板車等均被禁止使用。

為幫助公眾區分道路類型,紅色標識道路供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灰色道路則為行人和PMA用戶專用。在共用道路上,使用者應儘量靠左行駛。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強調,執法人員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若騎士為超越前方行人或慢速騎士而短暫進入行人專用道,屬合理行為。但若無正當理由闖入,則將面臨處罰。他指出,新規的主要目的是促進道路使用者互相體諒,而非單純處罰。
LTA自6月起已開展」各用其道」宣傳活動,提醒公眾正確使用各類道路。該舉措旨在進一步規範道路使用,保障行人安全,營造和諧的共享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