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籍女子遭被告禁錮,甚至拿刀威脅。(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兼職電召車司機稱事先訂了陪游服務,於是找上泰國女試圖霸王硬上弓,還拿刀恐嚇要殺了她,最終被判監禁4年6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根據判詞,被告費爾扎(40歲)早前不承認5項控狀,包括非法禁錮、刑事恐嚇、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
根據控狀,他2022年11月14日清晨6時10分,到一名泰國女子位於新加坡的住家,並起了爭執。
審訊中,受害者供稱,當時她在位於新加坡里峇峇利路的住家看電視,聽到敲門聲後開門查看,發現被告站在門外。
怎料,被告把她推入單位,反鎖大門,還拿出一罐啤酒要求受害者喝酒,但遭到拒絕。
事後,被告想要跟她發生關係,指示她到床上,再次遭到拒絕,但被告抓住她的手,要把她拖到床上。
受害者試圖掙扎,但無法掙脫,就指著手機,威脅說要報警,但被告奪走手機。
雙方扭打過程中,受害者拳打被告的臉,被告也還手。打鬥時,受害者試圖開門,被告卻掏出一把刀,指向受害者的腹部,恐嚇說若她離開,就會殺了她。
受害者嘗試抓被告的手,卻抓到刀刃,導致手掌靠近拇指的位置被割傷。被告看到血,嚇得反應不過來,受害者則趁機逃跑。
受害者逃跑時回頭查看,發現被告在翻找衣櫥,自己嘗試攔車求助但不成功,轉而向對街的一名男子求助。
等待警方和救護車期間,受害者留意到被告離開家,於是返回家中,發現護照、500元現金等貴重物品都不見。
被告則供證稱,案發當天因嗑藥亢奮,用手機預訂受害者的陪游服務,這是第二次與受害者交易。
被告稱,受害者開門讓他進入,要求付款,自己卻發現對方並非「真女人」,於是拒絕付費,兩人才爆發衝突。
他稱受害者用利器襲擊他,期間不小心劃傷自己,不過,被告手機並未找到預定記錄。
至於受害者,她持旅遊簽證來新加坡,否認被告預定了陪游服務,也不認識對方。
法官早前裁定被告的證詞不可靠,最終判他罪名成立,判他入獄4年又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