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蘇順寶一拳打在受害者臉上,導致她跌倒在地。(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53歲男子在巴士站公然對49歲婦女拳打腳踢,還拉她頭髮,好心人聞尖叫聲趕來阻止男子。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蘇順寶(53歲,譯音)日前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的罪名,被判坐牢4天。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16日晚上約8時30分。受害者(49歲)在新加坡兀蘭巴士轉換站與被告有一面之緣,兩人都排隊要上913號巴士。
輪到被告上巴士時,他注意到巴士已客滿,找不到座位,決定搭下一趟車,便移到一邊讓其他人上車。受害者原排在被告後面,就往前上了巴士。
受害者在幾站後下車,並坐在位於馬西嶺巷的第12座組屋前的巴士站內,想休息一會兒再回家。
搭乘了另一輛巴士的被告也在約9時02分到了該巴士站下車。被告看到受害者,上前問她剛才是否在巴士轉換站。
受害者反問被告:「你想要什麼?」,不料被告竟一拳打在她臉上,導致她跌倒在地。
當受害者想起身時,被告又拉她的頭髮,導致她再度跌倒。受害者躺在地上時,被告對她的頭跟身體拳打腳踢,受害者當時不斷尖叫,但沒有還手。
住在附近組屋的依莎拉(18歲)聽到受害者驚恐的尖叫聲,到走廊查看,發現被告正在毆打受害者,連忙報警。
她的兄弟與父親也趕到巴士站,阻止被告。另一名在巴士站對面下車的好心人見狀,也上前與依莎拉的父親兄弟和其他路人一同阻止被告。
不久後,警方就抵達現場。受害者送院後被診斷右手肘擦傷,額頭與頭部有淤青。
受害者獲得了5天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