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新加坡男子在馬來西亞新山的一間購物商場發生肢體衝突。(圖:《東方日報》)
兩名新加坡男子在馬來西亞新山的一間購物商場發生肢體衝突,之後又在警察局鬧事。隨著延扣日期於昨天(23日)屆滿,他們或將被控上法庭。
《東方日報》報道,新山南警區主任透露,警方目前已完成調查報告並提呈給柔州檢察署。目前,他們正在等候下一步指示,確定是否提控兩人。
這起事件發生於星期天(21日) 傍晚約5點20分,地點在新山一間購物中心一樓。兩名涉案的新加坡籍男子分別為46歲和56歲。他們在事後被警方延扣兩天至今,以便協助調查。
根據警方前天(22日)發布的文告顯示,其中一人因不滿被對方妻子指責,聲稱自己險些撞到人、潑灑的啤酒濺濕對方,雙方隨即發生口角並演變成肢體衝突,需警察介入調停。
兩人之後被帶到警察局。其中一名嫌犯在警局櫃檯報案時,另一人突然上前攻擊,兩人再度爆發拉扯衝突。
所幸,執勤警員迅速介入,場面才受到控制。
警方表示,此案將援引刑事法典第160條文(滋事鬥毆)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不超過1000令吉(約316新元),或監禁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警方也同時援引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條文調查(行為不檢)展開調查。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不超過500令吉(約158新元),或監禁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