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三人相約吸喪屍煙彈卻鬧翻,15歲少年和同夥把另一人打到口鼻流血骨折,又因在家抽電子煙行為脫序,以致母親報警痛呼「我兒子要發瘋了」,驚動警員上門。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判詞,這名15歲的被告承認12項包括蓄意傷人、騷擾公務員、擁有電子煙和偷竊等的控狀。法官最後判處他進入新加坡少男輔育所(Singapore Boys』Home)的一個改造中心兩年。
由於被告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的名字和資料。

為了喪屍煙彈,被告和友人攻擊另外一名少年。
法庭文件顯示,今年3月5日,被告和一名友人T與另一少年V碰面,一起吸食「喪屍煙彈」。不過,當V拒絕將煙彈借給T時,兩人發生肢體衝突。被告和T接著數度對V拳打腳踢,導致V倒地。
不過,他們仍不罷休,繼續攻擊V,直到他口鼻出血。他們隨即又問V,身上是否有貴重物品,並搜了他的口袋,還威脅若他不配合,就會用爪刀襲擊他。兩人後來拿了V的喪屍煙彈就逃跑。
V後來被診斷嘴唇挫傷和鼻骨骨折。
少年對警員爆粗
今年5月1日,被告的母親撥電報警說:「我的兒子要發瘋了。」當兩名警員上門後,被告的母親向他們出示電子煙,並指兒子使用後就行為不正常。
其中一名警員要被告坐下時,被告突對他大喊。該警員發現被告的雙腿割傷,堅持讓救護人員檢查他的傷勢。不過,被告拒絕,還對警員爆粗口。
法庭文件並沒有說明被告是否在當天被逮捕。
母親管不了
不適合緩刑
法官指被告父母離異,父親坐牢,母親無法管教他十分無助,因此他不適合接受緩刑。
法官表示,被告的母親擁有他的撫養權和照看權,即使其父親在離婚後仍參與被告的生活,他也完全沒有能力在管教被告方面協助其母親。
另外,也沒有合適的家庭成員能夠協助被告及其母親。
法官說:「缺乏有力的家庭支持與監督,不利於(被告)順利和成功地完成緩刑。」
法官因此認為,將被告送去青年改造中心,對他較有幫助。
惡少不甘被講壞話
抓頭撞牆打昏少年
被告因聽說一13歲少年講他和友人的壞話,展開惡行對少年拳打腳踢、抓頭撞牆,導致少年昏迷10分鐘,起來時嘔吐。
根據判詞,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被告當時和一群朋友質問該少年後,把他帶到一多層停車場的樓梯口。
他們對準少年的臉部和上身又打又踢,還抓他的頭撞牆和地。少年因此失去意識整整10分鐘,清醒後兩度嘔吐。
他的耳朵、膝蓋、胸口和腹部都受傷,最後由其女家屬向警方報案。
被告也在2023年和2024年,多次到商店行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