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老人護理中心職員被控沒有把輪椅固定好,導致一名男子死亡。
兩名被告分別是柯金盛(65歲)和緬甸籍的莫妲德(47歲)。庭上揭露,他們案發時在一家老人護理中心擔任貨車司機和看護。兩人目前仍在該中心工作。
兩人各被控一項疏忽行事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控狀指,他們於去年2月3日下午4時40分,在錦茂連路(Ghim Moh Link)第31A座組屋樓下,因疏忽沒為受害者哈桑固定好輪椅,導致哈桑死亡。柯金盛的控狀也提及,他「沒有適當地抓穩」哈桑的輪椅。
控狀沒有提及哈桑的年齡、案發情況,以及兩名被告的行為如何造成哈桑死亡。
庭上揭露,這起案件發生在貨車後方,但貨車沒有行車記錄器,警方事後曾出示電眼畫面給柯金盛,但這個電眼是從比較遠的地方拍攝。另外,驗屍庭料將針對死者的死因展開研訊。
兩名被告已各自聘請律師,柯金盛的律師在庭上表示,控方需要解釋何為「沒適當地抓穩輪椅」,以及為何兩名被告的控狀內容有所不同。
兩名律師也向控方要求查看一些現有的證據,包括電眼畫面和法醫報告等。
法官指示律師向控方作出陳情,並將案件展期至5月23日過堂。兩名被告目前各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