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怒的換妻強姦案的主謀終於被判刑29年,兼最高鞭刑24下!
在這起聳人聽聞的集體犯罪中,七名新加坡男子在2010年至2018年間犯下累累罪行,一直2020年元旦才被主謀的妻子無意中發現。

(新加坡高庭。圖源:新加坡眼)
七名男子現在的年齡為41至54歲,都是華族,從事不同職業,而被換妻強姦的四名受害人,現年介於42歲至50歲。
為了保護受害者,所有七名男子姓名皆用字母代替——J、K、L、M、N、O和P。庭審記錄曝光了更多細節。

本案主謀是J男,現年42歲(註:文中凡提到「現年」,皆指2023年),有正當職業,犯案時是業務拓展經理,目前是安全員。J男與妻子(現年41歲)在2008年結婚,育有四個女兒。
所不為人知的是,J男一直有「換妻」的幻想,並且在某網絡論壇上結識了一些「同道」,互相交流「換妻」的幻想。

唯一仍在庭審的O男
2009年,J男先與O男結識,兩人聊了「換妻」話題後,J男同意讓O男測試自己的妻子是否會不忠,或有興趣嘗試「其他事情」。
J男給妻子看色情錄像的「換妻」情節,加以試探,被J妻臭罵一頓,罵他是瘋子。
不過,J男仍特意向O男提供妻子的聯繫方式,讓O男去搭訕妻子。不過,J妻沒有上鉤。O男還把J妻的對話內容告知J男。之後,O男消失了一陣子,一直到2010年、2011年之間,兩男才恢復聯繫。
也正是在2010至2011年之間,O男涉嫌強姦J妻。
本案的七名被告,有六人已被判決,唯一仍在庭審的是O男,現年44歲。
J男與K男的「交易」
2010年和2011年期間,J男認識了K男(案發時28歲)。K男現年45歲,從事業務拓展,已婚,無子女。J男與K男相約各自在家中裝攝像頭,互相分享隱私視頻,有時甚至通過網絡直播。
並且,兩人同意使用迷藥來迷昏各自妻子,然後讓其他人強姦她們。
K男從J男那裡取得迷藥,在2012年之前的某一天,他把迷藥放到自己妻子的酒精飲料里。K妻迷倒之後,K男蒙上自己妻子的雙眼,然後把J男喊來。
J男於是過來,並實施了強姦。而此時的K男則在一邊拍照。
到了2012年的某一天,K男、J男故技重施,再一次強姦K妻。
2013年2月,J妻說自己不舒服,J男把藥品拿給妻子服用,其實已下了迷藥。然後讓K男過來實施強姦。
K男對J男說,「K妻一直都是你的」,還說「如果你能讓她懷孕就更好」。
兩人也曾計劃如何讓其他男人強姦自己的妻子,甚至讓她們奸後受孕。
庭審記錄顯示,K男、J男之間有過這麼一段在手機上的對話——2015年4月,J男給K男發信息說:「不管她們自以為多聰明,最終還是被自己男人擺平了」。
J男還說「我敢打賭,這兩個女人到現在還以為自己很忠貞」。
K男則在不同場合拍下自己妻子的露骨照片,並與J男、L男等分享,甚至在2010年至2018年之間建了網頁,專門上載這些照片。
在被捕之後,K男接受心理評估,確診患有窺陰障礙。即便如此,醫院也證明,K男完全知道自己所作所為的性質。
2022年11月庭審,K男被判坐牢22年,外加鞭刑20下。
J男與L男的「交易」
在2020年至2011年期間,L男與K男相識,之後,為了取得安眠藥的事,又認識了J男。幾個人分享了「換妻」的幻想,也多次約見喝酒。
與J男一樣,L男也是從事業務拓展。
L男現年54歲,1994年結婚,育有三個孩子。
2013年,J男又一次把妻子迷倒,叫來L男,讓他趁自己的孩子和女傭睡著時,強姦了J妻,還拍下過程。
2022年11月庭審,L男被判坐牢13年零六個月。
P男強姦未遂
2010年,L男認識了供應商P男。2015年,兩人成為同事,關係日漸密切,也開始談及換妻活動。L男還向P男提出讓他與自己L妻發生性關係。P男現年48歲。
2017年8月31日晚,L男與妻子喝酒,趁機下藥把她迷倒,然後告訴P男「太太準備好了(與你發生性關係)」。但是,L男沒有說明L妻是否同意,P男也沒問。
9月1日凌晨,P男到達L家,L男讓他進房。當時,L男的孩子和女傭在另一個房間睡覺。L妻昏睡在床上,雙眼已蒙上眼罩。
L男本來是讓P男旁觀,但是自己一直未遂,於是讓P男「上陣」,自己在一邊觀看。
P男先是毛手毛腳一番,之後試圖性交,但一直未能成功。
這時,L妻醒來,發現他人企圖與自己發生性關係。她把眼罩扯下,P男落荒而逃。
L妻之後命二人寫下悔過書。
事發之後,P男被捕,醫院檢查顯示他有勃起障礙。
P男在庭審時說,當晚他在L家只逗留了五到八分鐘,而且是因為L男說「完全沒有問題」,他才這麼做。
P男最後以強姦未遂被判坐牢12周,罰款2萬新元。
M男與前妻
2010年,M男在網上平台認識J男。
M男現年45歲,是公司董事。案發時他已離婚,2011年再婚。
2010年認識J男之後,M男表達了想要與J妻發生性關係的意願。當時,雖然M男已離婚,但仍與前妻和三個孩子居住在岳母家裡。
2010年,J妻告訴J男自己不舒服,J男給她藥品,其實已下了迷藥。在J妻昏迷之後,J男把M男叫來,強姦了J妻。
到了2018年8月,M男請前妻一起拜訪J男,說兩人是同行,要交流。到了J家之後,M男與前妻進了主臥,J男給他們遞上飲料。
M男前妻喝下之後,開始昏迷。J男於是非禮並強姦了她。
2022年11月庭審,M男被判坐牢20年,外加鞭刑20下。
唯一未婚的N男
N男,送餐員,現年38歲,是所有七名被告當中最年輕的,也是唯一未婚的。
N男也是在網絡上認識J男。之後,兩人經常在咖啡店聊天,交流「換妻」幻想,儘管N男無妻可換。
在2017年和2018年期間,在J男下藥之後,N男兩次強姦了J妻。
2022年11月庭審,N男被判坐牢18年,外加鞭刑20下。
2020年元旦東窗事發
2020年元旦,J男在家裡觀看手機上錄下J妻被強姦的視頻。他後來睡著,忘了關機。
J妻無意中發現了視頻中不省人事的自己被實施性關係。她拿起J男手機往下翻,翻出了許多J男與其他同謀的對話,赫然發現這些人都在換妻強姦。
J妻大怒,一記耳光把J男拍醒。J男趕緊把對話刪除,並在J妻的堅持下,兩人去了K男家裡找他對質。K男被迫承認,自己在J妻昏迷時實施了強姦。他也承認,自己迷倒了K妻,讓J男實施強姦。
1月2日,J妻報警。警方搜索證物時,順藤摸瓜,摸出了其他嫌疑人的身份。
「報復妻子外遇、已取得諒解」
J男各種狡辯
這長達八年的下藥、換妻、強姦,大多都發生在被害人自己的家裡,主控官在庭上揭露,受害人被自己的丈夫下藥,意識全無,任人擺布,還被拍下性侵過程,性質極其惡劣。
J男在庭上求情時說,當初自己是因為精神狀態才犯罪,現在妻子已經原諒了他;而且是為了承擔責任和接受應有的懲罰,才選擇認罪。
他請求法官下令讓他接受進一步的精神評估,「看看究竟我腦子究竟想些什麼」,並且在接受治療之後讓他回歸家庭,「因為自己最大的關切就是妻子和孩子的安全」,他要維持「家庭的完整性」。

(施奇恩法官)
法官拒絕了他的請求。
J男說,他聽信別人的建議,去測試妻子是否忠誠,結果發現她2010年、2014年與兩次出軌,自己妒火中燒,才組織犯案。
主控官反駁,這種職責是在把責任推在受害者身上,明顯是公然試圖逃避責任,毫無悔意,根本不存在被告「願意承擔責任」一說。主控官也說,這其實可以構成加重刑罰的因素。
至於精神狀態一說,主控官表示,心理醫生的評估顯示,J男犯案時心智正常,即便有病,也並非犯罪的導因。
主控官舉受害人心理報告說,水落石出之後,J妻被這種背叛感到十分受傷、憤怒和失望,感覺「生不如死」;她也說,隨著時間流逝,自己開始對整件事感到麻痹,選擇不再有任何感觸。」
J妻說,她最早以為J男的同黨只有K男一人,後來隨著案情調查展開,她才痛苦地發現原來有這麼多人,自己大受打擊,「我一直在想,他怎麼會如此殘酷對我?」
主控官說,J男說J妻已經原諒自己,根本是無稽之談。
至於K妻,她說,當她發現此事時,「想死的心都有」,但是嘗試管住自己的情緒,儘可能不要去想這件事。
J男也向法庭提交了J母的一封信,請求法官從寬發落這個「孝順的兒子」和對四個女兒「負責任並且疼愛有加的好父親」。
主控官說,被告聲稱自己有性癮問題,但是,所謂「性癮問題」只不過是性慾較高,根本不是實施強姦的藉口。
主審的施奇恩法官說,本案涉及的其他嫌犯各自犯案不超過五起,而J男一人就犯案17起,是嚴重的性變態行為,自己不會因為強姦犯自稱有性癮就從輕發落。
另,法官也說,本案是J男對被信任者可怕的背叛,因此判處J男29年監禁和24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