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多次因傷人入獄,男子成家後改過自新,過去18年都不曾再犯,後來與妻子的感情觸礁,去年因偷拍及拿刀傷人再次出現在法庭,前日(8月17日)被判坐牢16個月。
現年55歲的珀迪本共面對三項控狀,包括偷拍、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以及通過電子媒介傳送猥褻照片。他昨日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針對他拿刀傷人的事件,案情揭露,被告和傷者(43歲)早已結怨。
去年9月4日,被告在武吉班讓環路第259座組屋底層和朋友一起喝酒,傷者則獨自坐在組屋底層其中一家商店外。被告當時要請傷者喝酒,但對方拒絕。
約下午4時10分左右,被告再次走向傷者,兩人隨之吵了起來,還大打出手。打鬥中,被告隨手從蔬菜攤的桌上拿了一把刀,刺傷對方左腳小腿兩下後逃離。
根據傷者的醫藥報告,他住院四天,由於小腿肌肉損傷,因此需要約三個月的時間才能復原。
主控官說,被告前科累累,在1991年至1997年之間多次因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而入獄,也曾被判鞭刑,但他卻仍再犯。為了達阻嚇作用,也為了保護公眾安危,應當嚴懲。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點出,被告2002年遇上前妻,自此改過自新,不再犯罪,兩人隔年共結連理,於2005年誕下愛女。他當時找到人生新的責任,當個好老公好爸爸,但後來夫妻倆的感情觸礁,如今已離婚。
代表律師說,被告為了家人已改過,案發時只是一時衝動才會鑄成大錯,如今已悔不當初,承諾將為女兒改過,懇求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