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馬來西亞將在本周四,見證獨立逾61年後通過選舉推選出的第16任國家元首。
根據我國憲法,國家元首是由馬來統治者理事會選出,每人任期5年。
隨著第15任國家元首蘇丹莫哈末五世陛下在本月6日遜位,馬來統治者理事會將在聯邦憲法第38(6)(a)條款下,在本月24日召開統治者理事會會議,推選出新任國家元首及副元首。

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檔案照/馬新社)
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成員中,只有9名統治者有權參選和選舉國家元首。
其中,若各州統治者遇到這3種情況,即統治者未成年、不欲參選或馬來統治者理事會經秘密投票裁定某州統治者無力履行國家元首職務即不得參選。
此外,選舉同時也依據「論資排輩」的候選統治者名單,依序為森美蘭、雪蘭莪、玻璃市、登嘉樓、吉打、吉蘭丹、彭亨、柔佛及霹靂,而就任過國家元首的統治者排序則在名單尾端。
據「馬新社」引述憲法專家沙拉哈育博士指出,期間,若有的州屬出現統治者易人的情況,則該州屬也須被排至尾端。
「隨著彭亨蘇丹換人,很有可能本應在名單最前端的彭亨將被移至尾端。但這還有賴馬來統治者理事會決定。」
在即將召開的選舉會議中,僅馬來統治者、掌璽大臣及馬來統治者秘書助理參與其中。
在這秘密選舉期間,掌璽大臣會為各統治者提供1張選票,而新任國家元首須獲5票方能中選,否則須進行重選,即除了列出資歷中最合適人選外,還需列出第2人選及投票。
最後,唯有在有關人選接受獲委為國家元首後,儀式才告一段落。
之後,馬來統治者理事會即會宣布新任國家元首誕生,任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