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3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因涉嫌參與投資詐騙並協助詐騙團伙收取現金,將於2026年5月28日在法院受審。
2026年5月9日,警方接報一起投資詐騙案。初步調查顯示,受害者在Instagram上偶然發現一個在線交易連結,隨後被詐騙者邀請加入一個WhatsApp群組。在群組中,她被指示下載一個應用程式並創建帳戶開始投資。隨後,受害者被要求分別轉帳1,000新加坡元和1,999新加坡元作為第一和第二次投資。之後,她在進行第三次投資時,將5,000新加坡元現金交給了一名陌生人,並被告知這筆錢用於充值她的在線投資帳戶。直到受害者無法提取「投資款」,且被要求存入更多資金才能提現時,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通過後續調查,昂茂基奧(Ang Mo Kio)警區警員開展行動,於2026年5月26日將該男子逮捕。據稱,該男子還試圖從同一名受害者處收取超過28,000新加坡元的現金。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受不明身份人士(據信為跨國詐騙團伙成員)指使,負責從詐騙受害者處收取現金,並將其交給在新加坡的其他不明身份人士。警方在行動中繳獲了10張公司員工證和若干被認為偽造的公司文件作為證物。
該男子將根據《1992年貪污、藥物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第51(1)(a)條,以及《1871年刑法典》第109條和第108B條,被控以協助他人保留犯罪行為所得利益的罪名。該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罰款不超過500,0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及此類錢騾犯罪的個人——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收到警告、繳納罰款、被起訴還是被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協助詐騙活動。
警方提醒公眾,在被要求下載任何應用程式或進行投資時應保持謹慎。提醒公眾:
絕不要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轉交給身份未經核實的陌生人
絕不要將錢財或貴重物品留在某個地點以便他人隨後領取
絕不要與任何人共享設備螢幕或透露登錄憑據
如果您有與此類犯罪相關的任何信息或有疑問,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方協助,請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公眾可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24/7 ScamShield 熱線 1799。
附件
繳獲的作為證物的公司員工證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27日 @ 晚上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