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假冒律師稱可幫忙處理法律事務,替人報讀法律相關課程,女子騙前男友的母親和朋友給她8萬多元(新幣,下同),被判坐牢兩年。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西蒂(28歲)前日承認3項欺騙罪,另3項相同罪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據西蒂稱,她曾獲得私立學院的法律研究文憑。然而,她沒有律師執照,也從來不是執業律師。根據案情,2017年12月,被告當時男友的母親(52歲)正處理已故父母的公積金事宜,同時辦著離婚手續,被告於是謊稱自己是律師,可為她提供法律服務。
前男友母親信以為真,接下來兩年付了被告超過5萬元「律師費」。每當她質疑被告,要求看法律服務的證據,被告就稱若她不付費,可能遭罰款或被逮捕。對方逼不得已,繼續付款。
2019年10月,前男友母親再次質問被告,要她證明自己真的是律師。被告始終拿不出證據,前男友母親決定報警。
警方介入調查後,被告竟然毫無悔意,轉移目標欺騙丈夫的男性朋友,以及自己的友人。
她謊稱自己在Dentons瑞德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說可以幫兩人安排工作,但他們得先完成法律和管理學的相關課程。她向兩人要錢,說會替他們報讀私立學院的課程。
丈夫的男性朋友交給她3萬2460元,友人則轉帳1680元,被告用這些錢還債以及支付日常開銷。
兩人後來致電律師事務所,發現被告沒有在那裡上班,他們也聯繫私立學院,得知被告並沒幫他們報讀課程,才知道自己被騙了,分別報警。
至今,被告已償還兩名受害者3500元。她沒有聘請代表律師,求情時稱真心懊悔,並承諾在出獄後,打工賺錢償還所有受害者。
控方指被告利用受害者的個人情況,濫用他們的信任來干案以自肥。另外,她被警方調查後還目無法紀,繼續犯案,這些是加重刑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