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服務牌照】(二)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持有人的職責及高級職員是否失職的判斷標準

2023/06/16   •   2357閱
深入了解新加坡資本市場服務牌照(CMS License)持有人的法定職責與高級職員失職判定標準,涵蓋合規管理、風險控制、資產隔離、利益衝突披露、董事獨立性審查及代表監督等核心要求。無論你是金融從業者、合規團隊或投資機構,本文全面解析MAS監管細則,助你避開合規雷區、提升運營透明度與信譽,避免重罰與聲譽損失。不容錯過的實務指南!

7.在第5③、④和⑤款中,「客戶或公眾成員」不包括合格投資者、專家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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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持有人的高級職員是否違反職責的判斷標準

1.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持有人的執行長或董事是否違反職責的判斷標準

在不影響MAS可能認為相關的任何其他事項的情況下,MAS在確定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持有人的執行長或董事是否未能履行其職責或職能,需要考慮執行長或董事是否已確保持有人遵守「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持有人的職責」規定的每項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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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本市場服務基金管理牌照持有人執行長、董事是否失職的認定標準

在不影響「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持有人的執行長或董事是否違反職責的判斷標準」的前提下,以及MAS可能認為相關的任何其他事項的情況下,MAS在確定資本市場服務基金管理牌照持有人的執行長或董事是否未能履行其辦公室的職責或職能,需要考慮執行長或董事是否確保持有人遵守「基金管理受規管活動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持有人的職責」中規定的每項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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