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妻子申請離婚搬回娘家,男子要求復合不成,竟然劫持她,還揮拳打她,拿刀威脅她,甚至將汽油倒在妻子頭上,恫言燒死她。

被告Murugan 9月22日承認擄人、蓄意傷人和恐嚇等四項控狀,法官展期9月29日下判。
馬來西亞籍被告,39歲,案發時無業,住在新山。40歲受害者也是馬來西亞籍,案發時在兀蘭一家公司當品質控制員。兩人是在2007年結婚。
懷疑妻子婚外情
被告好賭欠費且脾氣暴躁,曾對受害者動粗。受害者對婚姻不滿。2019年3月,被告查受害者的手機,發現一男子發給受害者的信息,懷疑妻子婚外情,便質問她。受害者否認,兩人吵了起來。
後來,受害者申請離婚,並且搬回馬國新山母親的家,避開被告,阻止他的電話號碼打進來,但被告使用其他電話號碼打給她。被告多次到受害者母親的家找她,求復合,但遭拒絕。
2019年6月,被告獲知受害者在新加坡工作,便多次在下班時間到馬來西亞關卡等她,希望能遇見她。一次果真給他遇上,受害者向警員求助,被告只好離開。
後來,被告計劃劫持受害者。7月1日,被告騎摩托車到新加坡,他在新加坡的加油站買了一瓶汽油,跟著到受害者的工作場所找她,第一天沒找到,但被告將汽油藏在了那裡。
隔天下午5點左右,被告再次來到受害者工作地方,取回前一天藏的汽油,把一點水摻在汽油里。傍晚大約6點,受害者走出辦公大樓,被告騎著摩托車過去。受害者來不及反應,被告抓住她的頸項。受害者不停地掙扎並大聲呼救。在掙扎過程中,她的眼鏡和手機掉在地上。接著,受害者逃跑,被告騎摩托車追趕,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過來。
汽油淋頭
被告隨後將整瓶汽油倒在受害者的頭上,汽油流到她的身上。受害者在呼救時吞下一些汽油。被告恫言若受害者不和他一起離開,他會燒死她。被告還表示,他來新加坡就是為了燒死受害者,無意回新山。受害者擔心安全,被逼上了摩托車。
由於吸入汽油,受害者感到不適並呼吸困難。她還感到身體、喉嚨和胃部有灼燒感。
摩托車行駛幾米後停了下來。被告辱罵受害者,揮拳打她的臉兩次,一次打她胸口。他搜查受害者的手提包,並將放在裡頭的食物扔在地上,說不需要這些東西。
被告要受害者將她的手機解鎖,還說如果不服從,他會割傷她。受害者拒絕並要求被告帶她到診所,因為她感到疼痛。不料,被告掏出折刀,彈出刀刃,將刀指著受害者,恫言如果她不解鎖手機,他就會割她。受害者仍然拒絕。最後被告只好作罷。
載到墳場
在接下來的五個小時里,被告漫無目的地騎行,並在多個地方停下,包括咖啡店和油站等,最後來到舊蔡厝港附近的墳場。
受害者試圖說服被告載她回新山, 被告回答說,如果帶她回新山,他會遇到麻煩,因為受害者會告訴所有人,這將成為一個「大問題」。受害者一再向他保證她不會。然而,被告拒絕了,並多次告訴她,他要燒死她並自殺。受害者觀察到墳場非常暗,周圍沒有其他人, 她確信被告會殺她,放棄了希望。她告訴被告要燒她便燒。
後來,被告打電話給好友,稱要殺受害者。對方不停勸他,要他打消念頭。被告掛斷電話後,要受害者答應跟他復合,不會給他麻煩。受害者假裝答應。被告最後載她回新山。但被告的行徑被揭發,在大士關卡被警方逮捕。
控方促判監三年一個月到三年又七個月,控方指,被告有預謀幹案,他想到各種方法劫持受害者,包括用藥物迷倒受害者等。他在行動前至少四天開始計劃,甚至前一天把汽油藏在受害者工作場所。
控方說,如果不是朋友勸他打消念頭,受害者假裝跟他復合,被告可能真的會殺害受害者。
這樣偏激且暴力的男子,真的讓人害怕,這一次受害者算是幸運的逃過了一劫,但威脅仍然存在,只希望法律能好好制裁他,不要讓他再有機會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
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