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長陳振聲駁斥林瑞生:總檢察長任命程序嚴謹周密,非表面功夫而是憲政體系核心支柱

2026/03/02   •   251閱
新加坡律政部長陳振聲詳述總檢察長任命制度的嚴謹性與憲政意義,強調保密機制是保障司法獨立的關鍵。從總理諮詢首席大法官到總統徵詢顧問理事會,全程依據憲法層層把關,確保人選兼具專業聲望、道德操守與實戰經驗。現年73歲的王維林連任四屆,主導多項重大法律改革,彰顯制度成效。為何新加坡不公開遴選過程?背後深藏對政治干預的警惕與對司法中立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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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政部長陳振聲於3月2日表示,總檢察長的任命絕非敷衍了事或流程薄弱,而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結構嚴謹且具備充分制衡機制的憲政程序。

他在國會辯論財政部下一年度預算時,回應了工人黨議員林瑞生於2月27日提出的質疑。林瑞生認為,當前總檢察長的任命過程「過於單薄」,公眾亟需了解這一關鍵職位的遴選機制,以增強對司法體系的信任。

陳振聲強調,該任命流程體現了行政責任與制度保障之間的精妙平衡。「整個任命過程清晰、 deliberate(深思熟慮)且高度結構化,配有適當的審查與制衡機制。」他指出,任命或續任均嚴格依據《憲法》進行:總理須先諮詢首席大法官與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再向總統提出建議;總統隨後徵詢總統顧問理事會意見,並獨立評估人選。

現任總檢察長王維林已於2026年1月14日開啟第四任期,任期至2029年1月13日。現年73歲的王維林自2017年起任職,分別於2020年和2023年獲得連任。

陳振聲進一步反駁林瑞生關於「公開審議過程」的建議。他指出,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與總統顧問理事會的內部磋商本就不對外公開——正如後者從未公布其對總統的建議,政府亦無權介入其內部討論。他強調:「若將提名過程公開化,即便最優秀的候選人也會面臨公眾質疑;少數批評者足以讓潛在人選望而卻步,甚至因擔心被公開批評而放棄參選。」

「保密性恰恰是保障獨立性的關鍵,」他說,「將任命過程變成公開辯論,可能使本應超然中立的總檢察長職位陷入政治紛爭。」

他指出,儘管部分司法管轄區採用選舉方式產生總檢察長,但新加坡自獨立以來始終秉持專業任命傳統——總檢察長不是政客,而是基於卓越的專業能力、正直品格與判斷力被遴選。

「這些保障機制,最終體現在憲法規定的資格要求、我所描述的協商流程,以及總檢察長本人的履職表現與操守上。」陳振聲說。

他強調,總檢察長是新加坡憲政架構中最敏感、最關鍵的職位之一。「除法定資格外,該人選必須具備崇高的專業聲望、廣泛的法律經驗、穩健的判斷力與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他必須擁有無可挑剔的道德操守,能客觀提供法律意見,並在起訴過程中公正行事——即便面對部長或反對黨領袖亦不偏頗。」

陳振聲坦言,要找到兼具經驗、判斷力與品格的合適人選實屬不易。政府在決策時亦綜合考量現任者表現、服務意願,以及是否涉及需延續性監督的重大待決事項。

他舉例指出,王維林至今仍在主導多項關鍵事務:海洋邊界談判、稅制與金融法律改革,以及複雜的跨境刑事案件。「這些職責需要深厚的專業知識、精準的判斷與沉穩的執行力,」他說,「我們親眼見證並長期合作,深知他的工作質量——尤其在敏感議題上。他依然精力充沛、能力卓著且樂於繼續服務。」

針對林瑞生追問「是否還有其他候選人」及「是否有接班人培養計劃」,陳振聲回應:「我不願具體披露長名單或短名單,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們會審慎評估現任者表現、判斷是否需要更替,並在綜合權衡所有因素後,才向總統提出建議。」

他補充道:「沒有誰是絕對不可替代的,但某一時刻的決策,必須綜合考量人選的可用性、項目延續性、個人聲望與貢獻能力等多重因素。」

陳振聲重申,新加坡的總檢察長任命制度,其核心目標正是守護獨立性與公眾信任——這不僅是一項人事安排,更是憲政秩序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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