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斯瓦內山共面對11項包括蓄意傷人、動粗、違反個人保護令以及偷竊等的控狀。 (新明日報圖)
酒後和妻子爭吵,男子動手打人,有個人保護令的妻子讓他連主人房都不能進入,但他仍多次違反,還偷妻子的金飾去典當,星期二(2月18日)被判坐牢三個月又五周。
被告斯瓦內山(31歲)共面對11項包括蓄意傷人、動粗、違反個人保護令、偷竊等控狀。
他星期二承認其中4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人是他32歲的妻子,調查揭露,被告的妻子事發時已針對被告申請個人保護令。
根據案情,2021年11月10日,被告和朋友喝酒後回家,進門後就和妻子起爭執,兩人隨後進主人房繼續吵,越吵越凶,被告動手掌摑妻子。
妻子之後取得禁令,被告不得進入主人房。
被告嘗試與妻子修復關係,妻子後來也讓他回房睡。
2022年4月,被告喝醉後回家,妻子勸他不要再喝,但他還是在4月10日跟親戚出去暢飲,妻子便不讓他進入主人房。
不過,他多次趁妻子睡著時偷偷進房拿燙衣板、帶狗出去遛、拿泰迪熊放在床上給妻子等。妻子次次都報警舉報。
去年2月,妻子因身懷六甲,允許被告進房幫她整理房間。
怎料,被告卻於2月24日,偷走妻子一條價值800元的腳鏈並拿去典當,套現300元。
他兩個星期後再拿走妻子的4個金手鐲,分兩次典當,共套現2780元。
求情稱欲重修舊好
被告求情時說,他案發時嘗試和妻子重修舊好,但妻子卻不開心;在第一個孩子出世後,他已儘量地成為更好的人。
他說,自從去年的偷竊案後,他就沒能和妻子聯繫,但妻子又剛為他生下第2名孩子,懇求法官從輕發落,好讓他能早日與妻子和好,一家團聚。
法官下判時指被告每當出去喝酒就不能自制,勸被告正視自己的問題,若真要和妻子破鏡重圓,就得好好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