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幼兒培育署和衛生部推出電子螢幕使用指導原則。

可能大家都對自己孩子使用電子螢幕而感到焦慮,那麼這項指導原則可能會對你的孩子提供很大的幫助。
電子螢幕幼兒使用禁令
幼兒培育署也將修訂並推出第四版「行事準則」(Code of Practice),以更妥善地管理幼兒園兒童螢幕使用的時間與環境。
新準則將明文規定18個月以下的孩子不得使用螢幕,而18個月至六歲的孩子則只能在學習時使用螢幕。
這一修訂後的行為準則將於今年2月1日正式生效。所有學前教育中心將嚴格執行新規定,禁止為18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提供任何形式的螢幕時間。
這一修訂是基於幼兒培育署對嬰幼兒健康成長的深切關注。

該署認為,合理管理螢幕使用時間對於嬰幼兒的認知、情感和社交發展至關重要。
因此,新準則的出台旨在確保學前教育中心能夠為嬰幼兒提供一個更加健康、積極的學習與成長環境。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在解釋這一修訂時指出,目前幼培署並未對學前教育中心中嬰幼兒使用螢幕的時間做出硬性規定。
然而,隨著科技產品的普及和嬰幼兒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制定更為嚴格的螢幕使用時間準則已成為當務之急。

孫雪玲部長進一步強調了新準則的具體要求:對於2個月到18個月的嬰兒,絕對禁止提供任何螢幕時間;
而對於18個月以上的兒童,螢幕使用必須嚴格限於教學和學習目的,且不得用於打發時間。
例如,在等待父母接送時,學前教育中心應避免使用螢幕來分散兒童的注意力。
為確保新準則的有效實施,當局還計劃最遲在3月份更新嬰幼兒培育框架的教育指南。
這一指南將為教育工作者提供更為具體的指導,鼓勵他們為嬰幼兒設計更有意義的活動和體驗,以替代螢幕時間和久坐不動的活動。
Grow Well SG計劃

新加坡衛生部、教育部以及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於1月21日共同宣布了一項名為「茁壯成長SG計劃」(Grow Well SG)的全國性計劃。
該計劃旨在加強預防保健工作,向零歲至12歲的兒童和青少年推廣更健康的生活方式。
教育部為中小學提供了更詳細的指導,幫助校方更好地管控學生在上課時間使用手機和智能手錶的情況。
而衛生部則更新了螢幕使用指導原則,明確建議3到6歲孩童每天在校外使用數碼設備的螢幕時間不應超過一個小時,7到12歲孩童每天使用電子設備的時長不應超過兩小時(除非與學習有關)。

衛生部長王乙康在淡馬錫小學召開的聯合記者會上表示,使用數碼設備確實會占用孩子進行體育活動、與家人相處以及社交的時間,因此必須採取更果斷、更有效的措施來幫助兒童培養起使用設備的好習慣。
他指出,這些生活與使用習慣會影響孩子的大腦活動、認知發展和執行功能,從而對他們的學習和信息處理能力產生深遠影響。
王乙康部長還強調,就像醫生會告訴孕婦不可以飲酒一樣,雖然法律沒有強制規定,但多數孕婦都會聽從建議。

他希望久而久之,父母也能夠理解並遵循這些指導原則,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條件。
新加坡政府推出的一系列計劃幫助兒童養成良好的健康習慣,包括更好地引導家長限制孩子使用電子螢幕的時間、為每個孩童制定保健護理計劃,並為學校提供更多支持。
通過加強監管和指導,希望為嬰幼兒和兒童創造一個更加健康、積極的成長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