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歲男子在保釋期間設不同騙局,除了在網上以售賣Grab點數為幌子外,還騙人投資近74萬新元,結果被判入獄49個月。
(新加坡訊)在網上以售賣Grab點數為幌子騙走12人超過10萬新元被控,男子在保釋期間又再設騙局,一人分飾兩角,以不同投資計劃欺騙一人召集朋友投資近74萬新元,甚至謊稱其中一項計劃在45天後就可獲得高達240%的固定回報。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吳俊傑(32歲)共面對13項欺騙控狀和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他前天承認其中4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49個月。
根據案情,25歲的女受害者在2021年6月通過一名男友人的介紹認識「莎莉」。男友人指他跟著「莎莉」投資,獲得可觀回報。受害者對此感興趣,於是聯繫「莎莉」。
接著,「莎莉」通過簡訊向受害者介紹數個投資計劃,每項計劃皆要求後者投入一定的投資金額。「莎莉」向受害者承諾,在一段時間後就會收到固定回報,可讓她在3至175天後,獲得9%至240%的回報。
受害者向至少21朋友介紹投資
為了籌集資金,受害者向至少21名朋友介紹這些投資,並把收集到的錢匯給「莎莉」。
2021年9月21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間,受害者共匯了73萬8160新元給「莎莉」。她起初還有收到約27萬5785新元回報,但在2021年12月左右,所謂的投資計劃開始出現問題。
受害者因遲遲未收到回報詢問「莎莉」,後者開始以不同理由拖延,甚至搬出名為「SS」的上司,向受害者再三保證會收到回報。受害者間中還接到「SS」來電,她最終選擇相信對方而繼續投資。
2022年2月,被告致電受害者說,「莎莉」和「SS」其實是由他假扮的,並指他再也沒有能力給予受害者任何回報。
調查揭露,被告把這筆「投資」資金花在線上賭博,希望藉此贏錢來支付向受害者承諾的回報。由於他的銀行戶頭因其他欺騙罪行被凍結,他因此使用妻子的銀行戶頭收款,還向妻子謊稱這樣的安排是基於工作需要。
借錢還受害者 仍繼續收取資金
2021年11月,被告因輸錢向借貸公司借錢,支付受害者的投資回報。但是,他仍繼續從受害者處收取資金,直到負債纍纍才向受害者坦白。
另外,被告也在交易平台以約10%至25%的折扣價售賣Grab點數,如以400新元售賣500新元的點數。他一般會要求買家提前付款,但最終都無法交貨。
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8日期間,他以上述手法欺騙12人共10萬4760新元。這筆錢的其中一部分成了被告上賭場的賭本,他也因此在2021年8月被控。被告過後只賠償其中兩人共4000新元,以及支付一人150新元的Grab點數。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求情書中指出,被告的妻子現年23歲,兩人育有兩名年幼小孩,而被告的教育程度不高,必須打多份零工養家,妻子近期還不幸流產。
律師也說,被告已經感到後悔,承諾會改過自新,懇請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