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簡稱競消委,CCS)已啟動一項公眾諮詢,以收集對其擬修訂的合併程序指南(Merger Procedure Guidelines)和新的和解程序指南(Settlement Procedure Guidelines)的反饋意見。這些修訂是在CCS對其《2004年競爭法》(下文簡稱「該法案」)相關指南進行定期審查後提出的。CCS定期進行此類審查,以確保新加坡的監管制度能夠持續提供法律確定性,不會不當增加企業成本,同時保持市場的效率和良好運作。
CCS現就以下方面徵求公眾意見:
a.對《CCS關於合併程序的指南》(《合併程序指南》)的擬議修訂;
b.一項新的《CCS關於和解程序的指南》(《和解程序指南》),該指南將取代CCS現行的《關於第34條和第47條案件的快速通道程序的實踐說明》(《快速通道程序》);以及
c.對其他CCS指南的相應修訂。
考慮到利益相關者的反饋、新加坡本地及全球監管發展,擬議的變更旨在為企業提供關於CCS程序的更清晰指引。
對《合併程序指南》的擬議修訂
對《合併程序指南》的擬議修訂旨在確保CCS的合併監管制度繼續優化運作,在及時處理合併申報的同時,不損害評估的嚴謹性。為提高其申報流程的效率,CCS計劃在其合併評估流程中引入一條精簡通道,旨在:
a.縮短不太可能引起競爭問題的合併案件的評估時間;
b.減輕合併方及第三方在向CCS提交信息方面的監管負擔;以及
c.讓合併方能夠在更早階段更清晰地了解CCS是會批准該項合併,還是不太可能批准。
新的《和解程序指南》
新的和解程序指南將取代現行的快速通道程序(Fast Track Procedure)。CCS計劃在新的《和解程序指南》下引入一項簡化的和解程序(《和解程序》),該程序將包括以下內容:
a.提高最高和解折扣金額,以反映通過和解成功結案所帶來的更高效率;
b.通過簡化當事方啟動和解的流程來鼓勵和解;以及
c.就更明確地闡明CCS對於已達成和解協議的當事方隨後又對CCS決定提出上訴的立場。
對於企業而言,新的《和解程序指南》可以降低行政成本、減少運營不確定性,並為企業提供在被CCS調查時獲得解決的便捷途徑。這也使CCS能夠更好地利用其調查和法律資源。
諮詢文件可在CCS網站ccs.gov.sg的「公眾諮詢」欄目中查閱和下載。
提交反饋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17日。關於擬議變更的更多詳情以及回復方式均包含在諮詢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