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23歲國大生在地鐵非禮28歲女郎,法官判緩刑監視21個月,總檢察署有意上訴。
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今天中午在面子書上透露,在這起非禮案件中,法官指國大生成績優異,改過自新機會很大,前午判他緩刑,女郎對判決失望,表示此事對她影響很大,從此不敢穿短褲和搭扶梯。
國大生蕭凱源(譯音)面對三項非禮罪名,指他在去年9月12日晚上11時30分左右,在往榜鵝方向的東北地鐵線車廂和電動扶梯非禮28歲女子。

被控非禮罪的蕭凱源被判緩刑引來受害者不滿。(檔案照)
國家法院法官嘉思雯達柯爾下判時表示,國大生成績優異,有很大的機會改過自新,未來無可限量,因此判他接受緩刑監視21個月,並須完成150小時社區服務。
受害者昨午在面子書貼文,對判決表示失望。
「我不再憤怒,我只是對一個性侵犯所受到的懲治感到失望,但我對這結果並不意外。」
女郎受訪時憶述事發經過,表示至今仍心存陰影。
「當晚11時20分左右,我搭地鐵東北線到實龍崗地鐵站準備回家,後來一名男子進入列車,坐在我身旁。」
她說,陌生男子忽然觸碰她的大腿兩次,起初以為對方不小心,但她換位後對方卻越靠越近,讓她十分不安。
大約10分鐘後,女郎在實龍崗地鐵站下車時,驚見男子也一同下車,並一路尾隨她回家。
「正當我一邊上電動扶梯一邊發簡訊向朋友求助時,忽然感覺到他從後觸碰我的私密部位。」
她過後跑到地鐵站的乘客服務櫃檯向員工求救,男子隨後快步走出地鐵。
4天後,警方成功在後港5道一帶逮捕嫌犯。
「他的舉動也許看似輕微,對我的影響卻是巨大的。」
女郎告訴記者,她至今在乘搭地鐵時仍感到憂心忡忡,也不敢在公共場所穿短褲或是搭電動扶梯。